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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2009-08-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温家宝 (2009 年8 月14 日) 我有话说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表彰了49位公务员和31个集体。他们的事迹非常生动,感人肺腑,催人奋进。他们是全国600万公务员的杰出代表,也是全体公务员学习的榜样。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赢得了人民满意的崇高荣誉。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他们表示
热烈的祝贺。

“人民满意”,这四个字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非常不容易。我们党和政府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受表彰的同志虽然来自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战线、不同的单位,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的追求,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让人民满意。让人民满意,就要对人民怀有深厚的感情,勤勤恳恳为人民工作。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谋利益。“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穿着一条红线,就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群众心里有杆秤。我们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群众就欢迎我们坐在台上。群众在我们心中有多重的分量,我们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的分量。只有我们做得让群众满意,群众才会对我们满意。

借这个机会,我对全国的公务员提三点希望:

第一,要做勤奋学习的模范。学习使人进步。现在国际形势变化复杂而深刻,国内各项工作任务也有不少困难和问题。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做好这些工作不仅需要信心和勇气,而且需要我们努力学习,联系实际,调查研究,提高驾驭全局、克服困难的能力。要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学习科学发展观,自觉在行动中加以实践;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学习各种专业知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学习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应用,要在实践中学习和锻炼,增长才干。

第二,要做努力工作的模范。公务员无论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都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意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乐民。要带着对群众强烈的感情,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现在各项工作繁重而艰巨,越是困难,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越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兢慎的精神。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精心把改革和建设的每一件事情做好,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严肃处理失职渎职行为,让人民放心,让人民满意。

第三,要做清正廉洁的模范。群众看公务员,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他们是否廉洁。如果一时工作上的失误还可以谅解的话,那么贪污腐败是决不可容忍的。每个公务员都要做到“进不失廉,退不失行”,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这样,我们才能赢得群众的真心拥护。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丝毫的含糊。

对公务员的要求,可能还有很多,但我以为这三点最为重要。我希望受表彰的公务员继续努力,永远保持这个荣誉,永远让人民满意。全国广大公务员要向他们学习,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这也是我们召开这次表彰会的宗旨。(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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