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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首都法学家论坛举行

2009-09-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木子 我有话说

由北京市法学会、法学杂志社主办的“第五届首都法学家论坛”,8月27日在京举行。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姜爱东、北京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周信等与来自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理论界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会议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

任务,就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法学界如何为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提供理论支持和法律保障,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

与会同志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由此引发的各种矛盾与纠纷越来越多地到反映到司法领域中。面对严峻的经济和法律形势,法学界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一方面要认真研究各种法律新问题,有效解决进入司法领域的各类矛盾与纠纷,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确保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另一方面,要积极探讨和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与会同志认为,在我国处置金融机构危机方面应建立起既符合国际合作,又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规范,做到未雨绸缪。针对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行业逐渐出现的混业经营的趋势,应本着“监管先行”的原则,以立法形式确立我国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以实现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进行统一监管,消除金融监管中的盲区。可考虑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金融业监督管理法》,就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宗旨、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机构的职权与责任、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专家们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国债法、财政转移支付法、财政拨款法等财政法律制度的研究,以建立健全一套严密科学、协调有序的财政法体系。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诉讼调解为主导、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争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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