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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学科间相互借鉴相互兼容的互动路径

2009-09-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光宇 我有话说

第七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日前在长春税务学院召开,浙江大学史晋川教授、哈尔滨商业大学曲振涛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张昕竹研究员、山东大学黄少安教授分别作了专题报告。长春税务学院院长宋冬林教授及来自全国3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在此就法经济学基本理论、犯罪与刑罚、法律与增长、政府干预与政府管

制、产权与侵权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交流和研讨。

在经济学与法学的学科划分后,经济学界和法学界同样关注经济与法这两种社会现象及其关系研究。多年来,研究存在着两种视角,一是从经济学视角,把法律现象等非市场领域的问题纳入经济学研究视野进行解释;另一个就是从法学视角,把经济关系尤其是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引入到法学研究视域,扩展法学研究的视野,拉近法学研究与现实经济运行的距离。由此,在经济学与法学之间出现了法经济学和经济法学二门交叉的边缘学科。前者关注的是法律条文的经济意义,或者说从经济的角度分析法律现象;后者强调是对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或者说是从法学的角度研究经济关系。与会者认为,虽然二者各有研究目的和学科定位,但同为经济学与法学相融合的产物。

与会者结合具体案例,对法经济学理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和理论总结。有的学者在分析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特质及进路殊同的基础上,提出了两者作为法与经济视界之学在研究中相互借鉴、相互兼容与相互渗透的互动路径,最终目的是寻找法律与经济的合力,促进经济与法律的科学发展。有学者研究了法经济学在国际经济法理论中的重要作用,指出未来国际经济法应利用经济学分析方法,包括博弈分析和公共选择分析。有的学者通过对一典型案例的经济分析,指出传统刑法学理论缺乏应对疑难案件的理论资源,而刑法的经济学理论对此类案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与会者运用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法经济学方法,探讨了“以人为本”经济发展观的深刻含义,并指出在坚持以人为本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中法经济学的重要作用和应用领域。还有学者基于省级面板数据,对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竞争行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得出了一些令人信服的研究结论。有学者通过分析国有上市公司高管激励与绩效的关系,构建了国有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激励模型,分析了影响高管总体薪酬的各种因素,着重研究企业绩效与高层管理人员现行激励的相关性、高层管理人员的现行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提出了薪酬激励制度的改进与完善建议。

中国法经济学论坛由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研究》编辑部联合发起,每年在不同的高校分别举办。本次论坛由长春税务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承办。会议共收到论文1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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