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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息县法院建立“三调联动”机制

2009-09-1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为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从源头上化解和减少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河南省息县法院与各乡、镇党委政府联系,由各乡、镇综治办牵头,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等联合组成调解机构,并将各乡、镇中的各村治安主任纳入调解机构之中,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

法调解的网络。对农村责任田承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道路交通肇事赔偿纠纷案件,经过层层调解,往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交通肇事案件,法庭提前介入,使众多案件在诉前调解,节省了司法资源。

(京华林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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