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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部分篇目介绍

2009-09-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中共中央委员会发布纪念“五一”节口号》发表于1948年4月30日。当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正走向全国胜利;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在政治、军事、经济诸方面已经是朝不保夕,摇摇欲坠。在这旧中国已近死亡,新中国即将诞生的时刻,中共中央发布了二十三条纪念“五一”劳动节的口号,号召全国人民为

建立新中国而共同奋斗,并鲜明地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中国共产党纪念“五一”节口号,得到中国工人阶级、劳动群众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海外华侨团体等各界的热烈响应,标志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来筹建新中国的历史任务,已郑重地提上中国革命的日程。

《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是毛泽东同志1949年9月21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的开幕词。开幕词指出:这次会议是一个全国人民大团结的会议,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它的召开,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我们的民族将再也不是一个被人侮辱的民族了;人民民主专政和团结国际友人,将使我们的建设工作获得迅速的成功;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人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

《人民政协共同纲领草案的特点》是周恩来同志1949年9月22日在新政协筹备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作的题为《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的起草经过和特点》报告的摘要。报告对《共同纲领》草案起草、修改经过及其特点作了简要说明,着重介绍了在协商过程中讨论的八个问题:(一)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问题。(二)新民主主义的总纲问题。(三)政权制度问题。(四)军事制度问题。(五)经济政策问题。(六)文化政策问题。(七)民族政策问题。(八)外交政策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介绍,明确阐述了新中国的性质、政权形式及各项基本政策。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除有序言外,分有总纲、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共七章六十条。它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政体、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职责、国家的军事制度和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外交政策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都是《共同纲领》确立下来的。《共同纲领》是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与会代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总结中国人民百年来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历史,制定出来的一部新民主主义的建国纲领。它是全国人民在一定时期内共同奋斗的目标和统一行动的政治基础,在一九五四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以前具有临时宪法性质。

《全党重视做统一战线工作》是邓小平同志1951年3月26日在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次统一战线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的一部分。报告阐述了党的统一战线的重要性和原则性。指出: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统一战线工作分不开的。统一战线是决定革命胜利的三大因素之一。没有统一战线工作,任何一件事情都是办不好的。报告列举并批评了党内存在的对统一战线工作认识不够的一些错误观点,强调:统战工作有其策略性,但更主要的是它的战略性,就是要广泛地团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社会各阶层人民。统战工作不仅仅是统战部门的事,各个部门都有统战工作。每一位党的干部和党员都应主动地经常地注意做好统战工作。

《关于政协的性质和任务》是毛泽东同志1954年12月19日邀请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座谈政协工作的谈话要点。谈话明确了政协与人大职权、任务的不同。指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后,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它的性质有别于国家权力机构,也不是国家行政机关,而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组成的统一战线组织。它的任务,一是协商国际问题;二是对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和政协组成人员的人选进行协商;三是提意见;四是协调各党派、各人民团体等领导人员之间的关系;五是学习马列主义。

《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是毛泽东同志1956年12月7日同民主建国会和全国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谈话批评了当时中共内部在对待资产阶级问题上存在的“左”的倾向,强调对资产阶级应采取又批评又鼓励的方针。指出:民建主要代表大资本家,是我们团结的主要对象。不能说民族资产阶级是反革命阶级,它们同我们是合作的,但有两面性,一面进步,一面落后,还需要改造。还指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自由市场和“地下工厂”能够发展起来,说明社会有需要,应该使它变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将来对于工商联也可以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关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毛泽东同志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所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的第八部分。讲话指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个口号,是我国具体的历史条件的产物。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这是我们的愿望,也是我们的方针。凡属一切确实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的、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我们没有理由不对它们采取这个方针。所谓互相监督,就是各党派相互提意见,作批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周恩来同志1957年4月24日在中共浙江省委扩大会上讲话的一部分。讲话指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主要是讲中国共产党跟其他民主党派的关系。党派的存在与否,不取决于任何政党或个人的主观愿望,而是由客观的历史发展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之所以采取同其他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也是历史发展决定的。只要还有党派的时候,各民主党派就要同共产党长期共存,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奋斗。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首先应该由共产党请人家监督,同时民主党派也应该愿意接受共产党的监督。“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实际上是扩大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互相监督,不扩大民主,是不可能做得好的。

《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发展》是周恩来同志1962年4月18日在全国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的讲话。讲话指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新形势下有了新的任务,即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伟大成果的基础上,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动员更多可以动员的因素,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扩大民主生活。还指出:为更好地实行民主集中制,首先要扩大和发扬民主生活,这也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要担当的任务。讲话着重从政协工作、共产党在政协中的责任、各民主党派在统一战线中的责任、发挥工会青年团妇女组织和文教科学团体的作用、做好工商联工作、处理好兄弟民族的关系和宗教问题、团结好宗教人士、做好华侨工作等方面,阐述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新形势下的新任务和新发展。

《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是邓小平同志1979年6月15日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的开幕词。开幕词分析了建国三十年来我国社会阶级状况发生的根本变化。指出:我们国家进入了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中心任务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革命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我国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人民政协是发扬人民民主、联系各方面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作用。

《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是邓小平同志1979年10月19日在全国政协、中共中央统战部宴请出席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代表时讲话的节录。讲话指出: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且应该扩大。它已经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要为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作出贡献》是邓小平同志1980年8月28日在全国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的开幕词。开幕词指出:我国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它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基础上更加巩固和发展了。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团结,使我国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实践中,做出积极的贡献。人民政协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重要组织,也是我们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它在我国各族人民中享有很高的威信。今后人民政协要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充分发挥民主协商和监督的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开幕词》是邓颖超同志1983年6月4日所致。开幕词指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五届政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制定了新的政协章程,积极参加了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和讨论,提出了许多兴利除弊的建议,发挥了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提出:人民政协要更加发扬民主,广开言路,放手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和专长,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富强和统一,作出更大的努力。中国共产党要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真诚的团结和合作,尊重它们在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鼓励它们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活动,作出更大成绩。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主席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是李先念1989年10月11日发表的。讲话指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新型政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制度是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符合中国的实际,能够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和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利益。这个制度和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都必须坚持,并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各民主党派既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这种新型的政党关系,是我们党和各民主党派的一个共同的创造,是西方的民主所不能比拟的。

《在统一战线内部形成党领导下的团结、民主、和谐的合作共事关系》是江泽民同志1991年3月23日在参加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的党员负责同志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讲话指出: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把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动员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组织起浩浩荡荡的大军,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奋斗。这就是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出发点,也是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深化,经济结构变动、利益关系调整必然会使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反映到统一战线中来。这就需要我们加强统一战线内部的相互沟通和思想交流,形成一种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团结、民主、和谐的合作共事关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一个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民主,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一个是统一战线范围内的民主,这两者都至关重要、不可缺少。

《新形势新任务向人民政协提出了新要求》是李瑞环同志1993年3月27日在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讲话指出:新形势新任务向人民政协提出了新要求。新一届人民政协要高举大团结的旗帜,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尽心竭力。一是坚持求同存异,二是加强广泛联系,三是经常交心通气,四是善于合作共事。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不断巩固和发展。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我们要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创造和总结新鲜经验,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发展。如何搞好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第一,要发扬国家主人翁精神;第二,要强调虚心听取意见;第三,要创造民主和谐的环境;第四,要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转发〈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的通知》是1995年1月13日发出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是我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强调:各级党委必须充分重视人民政协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要在决策之前在政协进行协商。不是同级党委常委的地方政协的党员主席或党组书记,可以请他们列席党委常委会议和其他有关重要会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时,可视需要邀请政协有关领导列席。

《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是江泽民同志1999年9月22日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讲话指出: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五十年发展历程的两大主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这两大主题应该继续贯彻于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中。希望人民政协继续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希望人民政协坚持发扬民主,在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希望人民政协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进一步做好协调工作、化解矛盾的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希望人民政协广泛团结海内外一切热爱祖国的中华儿女,为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和振兴中华共同奋斗。

《进一步开创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是江泽民同志2000年12月4日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主要部分。讲话论述了四个问题:统一战线在新世纪党的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统一战线工作的几项重要任务;加强和改善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指出: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绝不能动摇。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把它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衡量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正确有效的政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

《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是江泽民同志2002年3月3日在参加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的党员负责同志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讲话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就是要通过科学的制度和程序,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充分发扬人民民主是目标,严格依法办事是保障,必须有机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之中,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为了增强党和国家活力,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也必须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而决不能削弱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就是要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要反映时代要求,反映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要求,必须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胡锦涛同志2003年2月26日在中共十六届二中全会上讲话的一部分。讲话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把握好三个问题: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长期实践的必然结论。第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第三,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一个内容广泛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进行多方面的长期努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是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文献。《章程》自1954年诞生以来,先后经过1978年、1982年、1994年、2000年和2004年五次修订。现行政协章程的总体框架和重要原则是1982年邓小平主持修改确定的。《章程》包括总纲、工作总则、组织总则、全国委员会、地方委员会、附则共五章五十一条,对人民政协的性质、职能、任务、工作范围、组织构成、委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有关制度作出明确规定。政协章程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的行为准则,是各级政协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

《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五十五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是胡锦涛同志2004年9月21日发表的。讲话指出:统一战线始终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法宝,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优势。人民政协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人民政协的命运始终与我们国家、民族的发展紧密联系。面对新世纪新阶段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政协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水平。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是2005年2月18日批准发出的。《意见》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要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是2006年2月8日批准发出的。本书收入的是《意见》摘要。《意见》进一步阐明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和沟通,为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党委要把是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能否发挥好人民政协的作用作为检验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是胡锦涛同志2006年7月10日发表的。讲话指出: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为我国发展争取良好国际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要努力把统一战线建设成为坚持以人为本、具有强大凝聚力的统一战线,建设成为具有空前广泛性和巨大包容性的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是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些重大关系,也是统一战线需要全面把握和正确处理的重大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五个方面的重大关系,保持和促进这五个方面的重大关系和谐,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事关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

《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和推动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是贾庆林同志2006年12月20日在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次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讲话指出:人民政协理论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人政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是内容丰富、结构完整、相互贯通的科学体系。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面向实际,深入研究人民政协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坚持科学的研究方法,把理论研究不断引向深入,务求取得实效;坚持协调配合,努力形成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强大合力。

《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新老主要领导人座谈会上的讲话》是胡锦涛同志2007年12月24日发表的。讲话指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团结合作的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归结起来,最基本的有以下四点: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必须立足国家发展大局,共同为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而奋斗;必须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有效性;必须坚持执政党建设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提高执政党的领导水平和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在今后的征程上,我们要继续坚持和运用这些成功经验,不断开创我国社会主义多党合作事业新局面。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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