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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负责人就新中国社会发展成就答记者问

2009-09-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28日电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医药卫生、教育、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跨越性发展。今天下午,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活动”新闻中心,卫生部部长陈竺、教育部副部长郝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接
受了中外媒体的采访。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总体良好

针对媒体普遍关注的“医改”进展情况,陈竺介绍说,目前一些具备条件的重大改革正在陆续实施,其中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等6个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9大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已经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准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总体良好。

对于近期“医改”的重点,陈竺表示,2009年到2011年将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教育发展可以概括为“两个跨越”

“一个是实现了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性跨越,另一个是实现了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的历史性跨越。”郝平将新中国教育发展成就概括为“两个跨越”。

据郝平介绍,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中国的青壮年文盲率降低到3.58%;全国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5%,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5%;中国高等教育的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一,全国普通高校共2263所,每年招生600多万人,全日制在校生2000多万,毛入学率达到23.3%。“现在,中国15岁以上人口和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别超过8.5年和11年,有高等教育学历从业人数超过8200万,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郝平说。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补充社会保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享受到基本社会保障。”胡晓义如此评价目前我国的社保体系框架。

改革开放以后,以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为标志,我国开始对社保制度进行改革,以探索建立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社会保障制度。据胡晓义介绍,经过多年的改革和探索,当前,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普遍实施,实现了从单位福利向统筹互济的社会保险的转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实现了医疗费用从完全由家庭承担转为区域共济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低保完成了从保障特定人群向普遍保障的制度转型。

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将逐步解决

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能否得到有效解决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对此,齐骥表示,在推进住房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政府坚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作为重要职责,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廉租住房制度为主、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据齐骥介绍,截至2008年底,通过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解决了295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500多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了住房问题;4700万职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改善了居住条件。

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制定了《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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