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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全民公投对《里斯本条约》说“是”

2009-10-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伦敦记者 郭林 本报驻布鲁塞尔记者 何农 我有话说

当地时间10月2日,爱尔兰全民公投,《里斯本条约》获绝对多数支持而通过。

这是爱尔兰第二次就是否批准《里斯本条约》举行全民公投,300多万选民2日开始投票。爱尔兰是欧盟27国中唯一对《里斯本条约》举行全民公决的国家,去年6月举行的首次公投否决了该条约。目前,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爱尔兰经济陷入严重衰

退,而欧盟也修改了条约中爱尔兰选民敏感的内容,爱尔兰几乎所有的主要政党和工商界都支持对《里斯本条约》投赞成票。

《里斯本条约》是在原《欧盟宪法条约》的基础上修改而成。为保证欧盟有效运作和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欧盟各国首脑2004年10月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按照原定计划,这部欧盟的首部宪法将在所有成员国批准后,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然而,《欧盟宪法条约》却先后遭到法国和荷兰全民公决的否决。

欧盟成员国领导人2007年12月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正式签署《里斯本条约》,《里斯本条约》在原《欧盟宪法条约》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旨在取代被法国和荷兰全民公投否决的《欧盟宪法条约》,致力于推进欧盟一体化进程。此次爱尔兰全民公投通过《里斯本条约》将为欧洲一体化进程提供保障。

欧盟其他26国都已通过了国会批准《里斯本条约》的程序,波兰和捷克总统将在爱尔兰公投通过后批准该条约。这样,《里斯本条约》可在2010年1月正式实施。

《里斯本条约》实施后,欧盟的机构设置和决策体系将产生巨大变化。首先,欧盟将取消主席国轮值机制,设立相当于“欧盟总统”的欧盟理事会常任主席,任期2年半,负责主持欧盟会议、协调欧盟内部共识并在世界其他地区代表欧盟。英国前首相托尼・布莱尔有望成为第一位欧盟主席。其次,欧盟将设立相当于“欧盟外长”的新职务,统一代表并执行欧盟的外交政策,兼行目前的外交事务高级代表和对外关系委员会委员的职能。第三,欧盟将以“特定多数投票”体系取代目前的“一致同意”投票决策体系,新体系将以“双重多数”(55%的成员国和65%的欧盟人口总数)为基础。欧盟议会在司法和民政等事务上将拥有更大的权力,改除目前“议而不决”的弊端。

(本报伦敦、布鲁塞尔10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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