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百川: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WTO研究院副院长。
记者:10月6日,欧盟正式裁定中
桑百川:据WTO统计,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被发起反倾销最多的成员。仅在2008年全球新发起的208起反倾销调查和14起反补贴调查中,涉及中国的分别占总数的35%和71%。据商务部统计,今年1至8月,共有17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79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总额约100.3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6.2%和 121.2%。
近期欧美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增多,包括钢管在内的钢铁产业已成为贸易摩擦的重灾区。原因主要在于:我国已成为货物贸易出口第一大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情况好于全球贸易状况。更为重要的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中国在世界上率先实现了反弹,出口产品显示出较强的竞争力。在国际金融危机下,各国政府面临着更大的国内经济、政治的双重压力,因而贸易政策更多地用来缓解国内的矛盾和压力,贸易保护主义因此抬头,我国很容易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对象。
记者:类似带有贸易保护主义的反倾销措施,将给我国和世界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
桑百川:在世界经济仍处在脆弱复苏期的情况下,贸易保护主义将放大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无助于世界经济的恢复。从我国来讲,这种措施将使我国海外订单减少,国内失业增多,众多企业面临倒闭的危险,大大削弱我国加工贸易的竞争力。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我国出口产品的结构与发达国家的差异,裁定给欧盟国家带来的影响要小于对我国的影响。我国外向型制造业多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基本上都处在全球价值链的低端,国际竞争力不强,企业技术水平不高,规模不大,市场进入的技术门槛和壁垒都比较低,可替代性较强。因此,滥用救济措施的国家,虽然短期内同类产品价格会上涨,损害消费者利益,但长远看,这些国家对此并不十分担心,因为投资方很快会将投资转移至中国之外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在较短时间内生产出替代品。所以,这些国家滥用救济措施的成本其实比较低。
记者:这就需要我们应该采取更加有效措施来应对这些困难。面对可能越来越多的贸易保护主义侵扰,我们目前该采取什么措施?长远呢?
桑百川:要充分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尽可能地通过多边渠道予以解决,促使贸易摩擦非政治化,尽量避免双边贸易战。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国际协调,积极推动贸易和投资合作,可以酌情通过贸易置换手段,说服其他国家不要滥用规则,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和投资保护主义。
面对困难,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需要一起努力,共同应对,既要着眼于克服眼前困难,也应着眼于长远。从目前来看,政府应该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上下功夫,如采取调整税率、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等措施,让企业活下来,结构调整和升级也就有了基础。从长远看,首先应该着力改善市场结构,进一步加快企业重组步伐,争取早日形成一批治理结构完善的大型企业集团,避免小企业恶性竞争自相残杀,增强我国企业在国际定价权方面的话语权,提高控制力和竞争力。这一过程非常复杂,单纯靠市场的力量无法完成,必须依赖政府强有力的推动。其次,要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政府要为企业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但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基点是企业,仅有政府的推动,企业不作为也不会有效果。企业要结构调整,首先要在技术上实现突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真正以技术创新带动结构升级,即以技术进步为基础,以结构调整为核心,提高我国出口产品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上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