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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设定了中华民族法治建设创新的重要坐标

2009-10-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校长 我有话说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出版面世,对提升中华民族的法律意识有着巨大的作用,而只有中华民族法律意识的整体提升,才是我们建设法治国家并获得成功的关键。

第一,读本的出版,为我们学习、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提供了主流范本。读本在上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中,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内涵,作了清楚的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着‘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这样,就为我们在追求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时有了一个理念上的主流标准。

第二,读本的出版,为我们学习、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提供了一本教科书。读本在论述“依法治国”时,就说清楚了“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法制完备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树立宪法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等各个层次的问题,既比较完整,又有许多创意。

第三,读本的出版,为我们更好地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指明了清晰的道路。这就是:健全完善立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强制约监督、自觉诚信守法、繁荣法学事业、坚持依法执政。这七个方面紧密相联、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共同组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实施的规范体系。

第四,读本的出版,也为我国的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提供了理论的框架和思想的体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主要内容、基本要求,都是构成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它们设定了中华民族在法治建设上创新的重要坐标。读本作为这方面的文本体现,必将在中国今后法和法学发展中,发挥出重要的指导作用。

(此系作者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首发式暨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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