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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改:主攻看病难看病贵

2009-10-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高建进 我有话说

用3年时间投资34亿元,在全省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今年6月起,福建省在全国率先下发医改实施方案,如今,这些方案正一步步变为现实。

那么,这份《福建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看病难看病贵”的顽疾开出哪些“处方”呢?

扩大医保覆盖医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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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年开始,福建近60万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除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外,福建省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未参保人员也将全部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医保,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正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争取今年10月基本妥善解决,年底前结束。

目前,福建各医院之间的信息没有联网,老病号看病重复检查,既浪费时间,又需要多支付费用。针对这样的“看病难”问题,福建在医改方案中提出,将在3年内初步建立全省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实现全省所有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今年该省首期将实现9家省属医疗机构和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的信息共享。年底前,省属医疗机构可实现电子病历、处方、医嘱等信息的共享,并有望实现检查单互认,从而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的负担。

另外,该省各设区市还要启动本级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会诊系统也将在年内覆盖全省中心城镇卫生院,3年内覆盖全省乡镇卫生院。届时,居民每次诊断结果、门诊与住院费用明细、检查检验报告、入院记录、出院小结、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体检报告、计划免疫信息、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都会被记录在数据库内。

控制药价提高报销额度

近年来,药价虚高是患者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药品经过定价、销售等流通环节后,“身价”暴涨。

针对“看病贵”难题,福建今年将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补充该省的基本药物目录,建立统一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今后,全省乡镇卫生院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与过去一个药品几家企业中标不同,以后该省的药品招标,同一个药品只能一个企业中标,杜绝医疗机构出现“二次确标”现象。此制度对目前虚高药价“釜底抽薪”,有望切实降低药价。

同时,今年福建还将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50%以上,报销封顶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倍左右。今后,该省医保报销比例还将进一步提高。到2011年,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将提高至60%,报销封顶将提高至6倍。此外,到2011年,各设区市要基本建立城镇医保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制度。

不断探索目标明确

福建医改方案的亮相和逐步推进,受到了当地百姓的普遍欢迎。同时,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探讨。如今年3月,福建省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布之前,先行下发《福建省乡镇卫生院基本用药目录(试行)》,该目录内的基本药物包括中成药132种,西药358种。试行目录规定,福建省乙类和丙类卫生院不得使用目录外的药品,即该省有97%的卫生院禁用目录外药品。

“目录内的药品基本够用,但范围有点窄。”乙类卫生院南平市邵武拿口镇卫生院院长杨福平说,农村腰腿疼痛的病人比较多,但目录中活血通络的药品只有3种,医生常使用的活血通络的药未列其中。同时,抗生素最高只有头孢三代。平时有一些病人需要用到更高级别的抗生素,就只有转院了。

“这个目录当前还只是试行,今后还会进一步修改和调整。”参与该目录制订的福建省卫生厅医政处工作人员这样对记者解释说。

据福建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福建医改确定了几大目标: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推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以市辖区和县级市街道为单位,覆盖面达到90%;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不低于15元;同时,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据测算,2009年福建全省各级政府投入医改资金将达78.9亿元,比上年增加25.92亿元,增长4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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