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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而不同”的文化精神

2009-11-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固盛 我有话说

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蕴含着内涵丰富的人文精神。其中,“和而不同”的文化精神,既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力量之源,也是造就中华文化浩瀚弘通的博大气象和历久弥新的内在品格。在中国文化史上,“和而不同”的思想形成很早,而其完整表述,最早见于《论语・子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在此,虽然孔子是以“和而

不同”当作区分君子与小人的标准,但后人以之作为一种文化精神,“和而不同”的内涵就远远超出了君子小人之辨了。具体说来,中国文化“和而不同”的精神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海纳百川的包容精神

“和而不同”的含义之一,就是多样性的统一与均衡,在文化精神上体现的是海纳百川的包容性。《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有齐侯与晏婴讨论“和”与“同”的一段对话。晏子首先举了“和羹”的例子:“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各种食物原料聚合在一起,经过宰夫的妙手调和成为美味。晏子还进一步用音乐来说明“和”之意蕴:“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君臣关系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晏子在此强调的是,君主执政也要像“羹和”、“声和”一样,具有包容精神,能够允许臣下和百姓发表不同的意见与看法,并且要善于听取不同的、甚至是否定性的意见。至于齐侯侍臣梁丘据的做法,晏子则认为这不是“和”而是“同”:“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在晏子看来,这只是简单的同一,绝对的服从,没有包容与调适,显然是行不通的。

晏子所言“羹和”、“声和”、“君臣之和”,强调的都是要“以平其心”、“心平德和”。这就说明,“和而不同”的精神旨归乃在于人的“心和”,即内在心性的宽广包容、通达平和。关于这一点,在老子的思想中亦有体现。《老子》第16章云:“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王弼注曰:“无所不包通也。无所不包通,则乃至于荡然公平也。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与天合德,体道大通,则乃至于极虚无也。穷极虚无,得道之常,则乃至于不有极也。”王弼用“无所不包通”来解释“知常容”,深得老子旨意。包,包容也;通,和也。体道之人,内心至于虚极静笃,无所不包,无所不通,这恰与“和而不同”的精神气象相一致,体现出一种虚怀若谷的博大胸怀。

“和而不同”的包容精神,既是一种君子之风,也是协调君臣关系、君民关系的准则,同时也适用于处理国家、民族以及各种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早在《尚书・尧典》中就有“克明俊德,以柔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的记载,主张用“和”的方式对待族群、邦国。“协和万邦”,需要承认差异性,需要互相包容,其中所体现出来的原则,正是“和而不同”。在历史的长河中,“和而不同”的包容精神内化成了中华文化的重要特质,赋予了中华文化海纳百川的巨大气魄。无论是儒、道思想的互融互补,还是佛教文化与中国本土文化相激相荡而最终成为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抑或对我们形成强烈冲击的西方文化仍然能够被中华文化加以化解并进行有效的吸收融会,都和中华文化的包容精神有莫大的关系。今天,“和而不同”仍是各种文化交流与发展的重要原则。诚如汤一介先生所言:“如果我们希望中国文化得到更好的发展,如果我们希望中国文化今后能对人类文明有所贡献,就必须以‘和而不同’的态度对待其他民族、国家、地域的文化,充分吸收他们的文化成果,更新自己的传统文化,以创造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新文化。”

二、刚健守正的固本精神

“和而不同”的含义之二,乃指尚和而不盲目附和,具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在文化立场上则体现出刚健守正的固本精神。和而不排异,和而不苟同,孔子所言“当仁,不让于师”,此之谓也。中华文化具有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可以吸收融会各种异质的文化,但从来不会丧失自我,总是能够坚守民族文化的本位性,亦源于此。

“和而不同”,体现出刚健向上的精神气象。《易・乾卦・彖》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天道的运行强健不止,赋予万物性命生机,万物保持太和状态,欣欣向荣。人类的行为则须效法天道:“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这是天人之和,充满着蓬勃发展的力量。《乾卦・文言》又曰:“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也。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天道刚健纯粹,万物亨通,自然和畅,社会和美,没有压抑,没有冲突,君子之德亦当如此。

“和而不同”,还意味着坚守正道。朱熹《四书集注》释“和”为“无乖戾之心”,陈天祥《四书辨疑》则指出:“和则固无乖戾之心,只以无乖戾之心为和,恐亦未尽。若无中正之气,专以无乖戾为心,亦与阿比之意相邻,和与同未易辨也。中正而无乖戾,然后为和。凡在君父之侧、师长朋友之间,将顺其美,匡救其恶,可者献之,否者替之,结者解之,离者合之,此君子之和也。”君子之和具有一股中正之气,并能矫正君父师长朋友之失,此与小人之同异也。实际上,朱熹本人对“和”也有进一步的认识,《朱子语类》卷四十三云:“大抵君子小人只在公私之间,和是公底同,同是私底和。……盖君子之心,是大家只理会这一个公当底道理,故常和而不可以苟同。”朱熹认为君子之和当以公正为原则,做到心底无私。对此,王夫之《四书训义》又有所申论:“君子以义为尚,所与共事功者,皆君子也。事无所争,情无所猜,心志孚而坦然共适,和也。若夫析事理于毫芒,而各欲行其所是,非必一唱众和而无辨者也,不同也。即不幸而与小人共处焉,亦独行己志,不同而已,未尝挟忿戾以自伤其和平之度也。小人以利为趋,所与相议论者小人也。以权相附,以党相依,依阿行而聚谋不逞,同也。乃其挟己私之各异,而阴图以相倾,则有含忌蓄疑而难平者也,不和也。……故君子兴而养天下于靡争,小人出而成朋党以致乱,知人者可弗辨哉!”君子尚义尚正,心底坦荡,纵使与尚同的小人相处,也不会受其影响,仍旧能够保持自己固有的平和与正气,这就是“和”。从这个角度来说,和同之辨,诚然关系到天下之治乱与文化之兴衰。

三、生生不息的创造精神

“和而不同”的第三个含义是“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在文化精神上则表现出生生不息的创造性。《国语・郑语》记载有史伯回答桓公的一段话:“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出千品,具万方,计亿事,材兆物,收经入,行?极。”和则生,万物的创生都以和为基础。“以他平他谓之和”,就是一方面或一种元素与另一方面或另一种元素相互配合,求得彼此的均衡与统一。和是百、千、万、亿等多样性事物产生的基本原因,如果“去和而取同”,那就会导致“以同裨同,尽乃弃矣”,绝对的同一,只会使万物的生机消失。

和则生物,这也是老子的思想。《老子》第42章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在这一有关万物化生的经典表述中,“三”通常被解释为“和”,如严遵《老子指归》谷神子注曰:“三即太和也。”唐李约注云:“三者,阴阳相感通而生和气也。”三生万物,即是“和气聚而生万物也”。实际上,和则生的观点,是儒、道二家的共同主张,如《管子・内业》主张:“和乃生,不和不生。”《庄子・田子方》:“交通成和而物生焉。”《荀子・天论》说:“万物各得其和以生。”《礼记・中庸》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和则生,同则绝,和而不同,生生不息,从万物的产生到文化的发展,莫不如此。故《易》言“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中华文化经数千年之演进,绵延不绝,总是充满着生机和活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和而不同”的文化品格。(作者单位:华中师大中国道教文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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