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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试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

2009-11-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庆环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8日电记者王庆环今天从北京大学获悉,北大将在今年试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以进一步推进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模式,为不同类型优秀学生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据了解,具体实施程序是,中学校长须以中学和本人名义向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提交关于参加“实名推荐

制”的书面申请。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中学,将获得参加北京大学“实名推荐”的资质。未能通过评审的中学,当年所推荐的学生不具有“实名推荐”的性质,不享有“实名推荐”学生所享有的优惠条件。

该项工作在今年的具体日程是:11月9日―12日,中学以传真、来函等方式向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11月13日,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中学进行评审,确定具备2010年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资质的中学名单。11月16日―20日,在北大招生网对获得2010年度“校长推荐”资质的中学及校长名单进行公示。11月21日―25日,被推荐学生根据北京大学相关通知登录北大招生网填写报名表格,经中学校长实名签字盖章同意后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在此期间,中学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11月26日―27日,组织相关专家对学生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名单。11月30日―12月4日,北大招生网对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面试时间待定。

中学校长所具有的推荐资质,除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外,原则上在该校长的任期内均有效。如遇校长变更等情形,则须由新校长重新向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这一项目的招生对象为北京、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江苏、浙江、河南、湖南、湖北、广东、陕西、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素质优秀或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拟招收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北京大学本科招生计划人数的3%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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