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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创作应当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

2009-11-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斯文 我有话说

“价值观问题,我在创作中深有体会。一个作家如果对这个问题认识不清,没有正确的方向,不仅创作会出现问题,其作品也不会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中华民族核心价值观是独具生命力的,是应该弘扬的。作家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育高尚情操,才能在创作中从存在层面跃入价值层面。”听了刘云山同志在中国作家协会举行的文学创

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后,河北省作协主席关仁山如是说。

刘云山同志在这个讲话中指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呼唤更多好作品问世。这就要求我们的作家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体现在创作实践中。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文学呈现出事业大发展、创作大繁荣、队伍大团结的良好局面。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文学创作面临许多新课题,需要深入探讨,准确把握。文学创作活动如何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就是其中之一。

价值观不是抽象的、绝对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社会主义文学的创作活动应当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那么,这个取向是什么呢?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文学的灵魂。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同时,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日益频繁,国际思想文化领域斗争日益复杂。在五花八门的社会思潮和活跃多变的社会现象面前,要创作出能够启迪人、影响人的优秀作品,首先就要有主心骨,有正确的创作思想。这就需要作家树立马克思主义文艺观,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涵的理解,在多重价值的矛盾和冲突中确立主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体现在创作实践中,讴歌真善美,鞭挞假恶丑,传播先进文化,抵制腐朽文化,更好地引领各种文化思潮和文化追求。

“文学依然占有广大的天地:要面对人心,人如何看待自己的生活、如何看待生存与意义,如何体会自己的内在性和社会性,如何看待荣耀和耻辱,如何在复杂的境遇中坚持他的道德体验,如何在千差万别的行动和选择中证明和践行那些正当的价值,这一切,仍然属于文学,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需要文学家们以深邃的思想去认识和表达。”《人民文学》杂志主编、评论家李敬泽的看法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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