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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和环保局长话语权之争的背后

2009-11-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舒圣祥 我有话说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带领10名人大代表到广州市环保局调研。在提起汽车尾气问题时出现一段插曲:环保局长丁红都因急于表达自己的想法而打断市人大代表、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邓成明的发言,邓成明随后离开会场。大概因为这样的场面实在少见,一起原本普通的观点纷争一时成为媒体眼中的热点新闻。

大代表邓成明与环保局长丁红都的争议,缘起于对“广州环境是否改善很多”的不同意见。人大代表强调“问题依然存在”,而环保局长强调“不能以个别或部分群众意见,就说政府不作为”。从记者的文字表述来看,环保局长似乎对人大代表关于广州环境的负面评价十分敏感,这大概和广州主管教育的副市长自评98分,使用的是同样的逻辑和心态。

事实上,“离场事件”的背后是一场话语权之争。人大代表以“环保局长在我还没讲完话时,已明确表示不接受其他意见”为由负气离开,正是因为感觉到话语权被局长垄断。而在局长看来,这只是不同交谈方式引发的误会,打断发言插话无关是否礼貌,而只是一种“性情中人”和“开放会风”使然。我们说表达的权利应该是平等的,人大代表认为“不要以为当局长,就可以垄断发言权”,环保局长却恰恰认为“人大代表的意见不予追究,但这不代表不能反对。”

对平等话语权的理解分歧,充分说明人大代表与环保局长拥有完全不同的敏感点。在环保局长方面,敏感的当然是政绩。当邓成明以代表民众的名义指出不相信官方环境改善很多的说法,局长马上就将其理解为“否定政府工作”,是在指责“政府不作为”。于是不等人大代表说完就立即予以反击。而在人大代表方面,敏感的是官员态度。我刚要说点不同意见,你马上就有抵触情绪,就要做领导总结定性发言,明摆着不尊重我的意见,当然更不会接受我的意见。

而本质上,“离场事件”更让人思考的是行政权力对于人大代表监督权力应有的态度和立场。作为广州大学法学院的院长,邓成明显然是知法懂法的,亦了解人大代表手中权力的份量。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人大会议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有权对本级或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进行视察和调研,代表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政府的神圣职责。被调研视察的对象理当如实回答质疑,对其批评和建议认真聆听,虚心接受。

正如邓成明所说,“我是作为人大代表来调研,你应该听我把话说完,就算我作为普通市民,也有权利反映情况,这是对人最基本的尊重。尽管你是局长,也要让人把话说完。”事实是,即便是来自普通百姓的批评,作为局长来说同样需要认真的采纳,这不仅是对于人的最基本的尊重,也是对一个公民和公民权利对于权力监督的最基本尊重。

虽然这些年人大代表的监督意识日益增强,但现实中,官员不重视人大代表监督的现象仍旧存在。人大代表邓成明和环保局长丁红都之争只是这一现象的一个戏剧性个案,人们希望这样的个案不再发生,希望人大代表和政府官员监督和被监督角色的真正归位,希望唤醒权力者对人大代表监督权应有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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