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央财政6亿元为残疾人建设“阳光家园”

2009-11-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刘小兵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刘小兵)日前,中国残联和财政部在京启动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从2009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符合规定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居家照料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家庭

,履行相应的申请审批程序后可获得资助。

我国现有1800多万处于就业年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他们大多数由亲属供养,长期需要专人照料,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参与社会生活等基本需求难以得到保障,家庭生活困难,迫切希望得到托养服务。为此,各地自“十一五”以来开展托养服务试点,通过建立专门托养服务机构吸纳了约10万残疾人。中国残联和财政部制定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就是着力解决残疾人托养服务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计划将通过中央财政投入,以资助的形式,鼓励引导各地进一步开展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

为确保达到预期效果,“阳光家园计划”对资助范围和标准、申请资助的条件和程序,地方筹措资金渠道等均有明确规定,要求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措施、严格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受理申请不得收取费用、认真落实专款专用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专门档案和专项数据库等。实施过程中,中国残联和财政部将对各地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在中期和末期会进行评估验收。获得“阳光家园计划”资助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居家照料残疾人家庭,将统一使用专门设计的“阳光家园”标识。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