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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如何赢得信赖和支持

2009-11-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朱小龙 我有话说

2010年高校自主招生报名工作正在进行,自主招生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自2003年推出自主招生政策以来,有关争议就未曾休止。尤其是如何确保招生的公平和透明、杜绝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始终是人们关心的话题。近日,一项网络调查显示,近七成的受调查者认为自主招生过程不够透明,并希望招生首先要保证公平公正。另外,

多数受调查者表示应保障教育资源缺乏地区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为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不拘一格地选拔优秀创新人才,2003年,教育部批准北大、清华等22所高校为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单位。至2009年,共有76所高校取得了自主招生权。同年11月,教育部明确取消自主招生5%的人数上限,试点高校拥有了更大的招生自主权。可见,六年来自主招生取得了快速发展。然而,在越来越多的高校享有更大招生自主权的同时,有关的制度建设却相对滞后,以致自主招生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广受质疑。

有别于统一高考的是,自主招生不唯分数论成败,更注重选拔综合素质比较好和有特长的学生,因此在录取人才方面有更大的弹性和操作空间。从不拘一格地选拔优秀创新人才角度而言,自主招生的优势就在于操作灵活,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一考定终身的旧有模式。但是,目前相应的监督机制缺乏力度,难以防止有关的政策执行者“灵活”操作。如,自主招生采取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报名方式,由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因此,无论以何种形式报名,学生所在学校都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如果缺乏有效监督,就不能杜绝学校的掌权者进行权钱交易或送人情等暗箱操作,从而损害家庭背景简单的考生利益。因而,人们对此产生一些担忧也不无道理。

目前,虽然部分试点高校将自主招生范围扩大至全国,但不难发现仍有一些高校只在部分省市招生。这对于一些偏远或落后地区的学生而言有失公平。即使在既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的名额是如何在各省市间进行分配的,依据又是什么,外界不得而知。虽然自主招生不占用分配给各省市的招生计划指标,但这只是一种表面上的公平。任何一个高校的师资力量都有限,只能够吸纳一定数量的学生。在教育部取消自主招生5%的人数上限后,很多高校都将自主招生的人数提高到计划招生的10%之多。在招生名额的分配中,如果首次分配的10%难保公平,那么二次分配的90%也就失去了公平的基础。由此一来,自主招生加剧了教育资源的地域性失衡,容易破坏教育公平。

作为现行高考制度的有益探索和延伸,公众对于自主招生寄予了厚望。而只有将公平和透明放在首位,加强监管制度建设,自主招生才有望做实、做好,真正赢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信赖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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