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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租房转租将征税

2009-11-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杨亮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9日电为规范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前,一些纳税人出于谋利或者其他目的,将所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赚取租金差价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类现象,税务总局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对相关问题

进行了明确。通知称,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便于管理和堵塞漏洞,通知要求纳税人必须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租金的合法凭据,否则不允许扣除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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