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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摘编

2009-12-0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从美到德性:环境美学的新方向

薛富兴在《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撰文指出,当代环境美学需要自觉引入伦理学,以德性为环境审美之基,化伦理德性为审美态度、审美趣味和审美能力,以善求美,化善为美。环境美德是指面对对象自然时,人类

应当尊重自然、同情自然和关爱自然;面对环境自然,人类应当对自然有感激之心、依恋之情和敬畏之意。环境美学的新主题便是通过环境美德的自觉塑造,改变当代人类对于自然环境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在环境美德的帮助下,将当代人类对于自然环境的伦理责任,从一种外在的必须如此,转化为自愿如此的审美活动,以此促进当代社会环境改善的事业。也只有如此,当代环境美学才能获得强大的内在动力和现实基础。

信用与法律的相互促进

石新中在《新视野》2009年第4期撰文认为,信用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础,人类社会对信用的维护经历了由道德的自律到法律的他律和道德的自律的共同作用两个阶段;法律对信用的维护也经历了从民法债权的个人本位到现代信用法律制度的社会本位的转变。在构建中国的信用法律制度时,我们既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信用立法的既往经验,又要总结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对于信用法律制度的最新启示;不仅要完善民商事法律中信用保护的一系列制度规范,更要制定专门的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用行为的责任机制。

儒学的核心价值及其意义

蒙培元在《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8期撰文指出,儒学是德性之学,其核心是仁。仁是人类最真实的情感,又是理性的普遍形式,可以称之为情感理性。仁是人的理性自觉。仁表现在家庭关系中,就是亲情。家庭亲情不仅使人的情感得到安慰,而且是人类幸福的源泉。在社会政治层面,仁主要体现在对人的尊重和关怀,形成以“仁民”为核心的社会政治伦理,其深层意蕴是以人为目的,而不是将人视为实现其他目的的工具。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上,仁的体现是“爱物”、“万物一体”,这是中国古代的深层生态学。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一切取决于人类的活动,提高人的德性,转变人类的生存方式,培养仁德,提高心灵境界,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根据和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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