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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统一”产品复检全部合格

2009-12-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晓樱 魏月蘅 我有话说

“农夫山泉”、“统一”产品是否砷含量超标?12月1日终于有了最新结果: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对海口市工商局抽检的农夫山泉和统一产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合格。海口市工商局表示,这一复检结果是最终检验结论。

这个结果算是给农夫山泉和统一平反,恢复名誉,让公众留下了一点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海口工商披露“农夫山泉”、“统一”砷超标

今年10月16日起,海口市工商局对海口市部分批发市场、商场、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饮料进行抽样。10月19日,海口市工商局将抽取的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的50个果汁、蔬菜饮料样品送至具有法定检测资质的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根据该中心出具的检测结果表明此批抽检的果汁、蔬菜饮料共有5个样品不合格,其中: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30%混合果蔬(生产日期:2009年6月27日,规格:500毫升/瓶)、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生产日期:2009年8月16日,规格:445毫升/瓶)和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桃多汁(生产日期:2009年8月22日,规格:250毫升/瓶)等3种饮料总砷含量超标。

海口市工商局在未报告、未请示省局同意的情况下,于11月23日下发了《关于查处水溶100C西柚汁饮料、蜜桃多汁等5个不合格食品的通知》,要求商家下架封存上述不合格食品;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并通知经销商对涉嫌超标产品下架、召回并退货。11月26日海口市工商局通过海南、海口主要媒体公布了检测结果,并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

消息一出,农夫山泉和统一陷于舆论漩涡,网上更是出现偏激说辞,所谓“农夫山泉有点毒”、“两种饮料砒霜超标”。

两企业极力反驳

11月30日,农夫山泉在杭州召开媒体说明会表示,从媒体得知消息后,公司派员于次日赶赴海南交涉,但公司提出的复检申请被工商部门拒绝。25日,公司即将同款、同批次的留存产品向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河源市质量计量检测所同时送检,结果均合格,并指出公司认为这一事件有人“幕后操纵”。

同时,农夫山泉还出示了近3年来各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有关两款产品的142份检测报告,力证清白。临近发布会尾声时,公司方面又向媒体出示一份数小时前“新鲜出炉”的检测报告,检测单位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显示总砷含量未超标。

农夫山泉方面表示,其实上述两款饮料在海南的市场份额微乎其微,但该事件对公司信誉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公司将向浙江省政府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行政赔偿。

统一则表示在11月24日接到海口工商局的通知后,当天即将涉嫌超标的该批次产品送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以追查原因,11月26日报告结果为:含砷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禄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这次抽样是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测结果也是按照相关规定做的,消费警示也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来做的,操作程序完善,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检测结果出来后没有告知厂家,只是告诉了商家。”

一边是地方工商部门信息披露,另一边是企业极力反驳。消费者期盼准确信息。

国家权威检测结果为企业平反

11月27日,农夫山泉和统一两家企业向海口市工商局提出异议,并向海南省工商局呈送了紧急报告。收到报告的当天,海南省工商局第一时间责成海口市工商局于当天即将涉嫌初检总砷含量超标的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3种抽检产品备份,派专人乘机送到北京,请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12月1日下午5时,海口市工商局从该中心获得了复检结果。结果显示送检的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等3种饮料均为合格。

海南省工商局局长黄成模介绍说,12月1日晚局里召开会议,研究补救措施。会议认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是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这一复检结果是最终检验结论。会议责成海口市工商局采取如下补救措施:1、连夜向国家工商总局报告复检结果;2、连夜向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商通报复检结果;3、连夜将复检结果及相关处理情况向海南当地新闻媒体通报,尽最大可能为企业消除负面影响;4、海口市工商局领导于12月2日赶赴企业所在地的杭州市、广州市与企业进行诚恳沟通,以求得到企业的理解;5、12月2日向海口市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复检结果;6、向所属工商分局及工商所发出紧急通知,立即停止下架行为。

黄成模说:“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但海口市工商局在没有向省局报告未经省局批准的情况下,发布这一消息,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出现了不该出现的失误,教训深刻。我们将努力把采取的补救措施做好做实,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健全制度,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严格要求,尽心尽责,做好工作。”

消费者希望不要老让公众陷入迷惑

到此,这一事件似乎应以农夫山泉和统一获胜结束,但广大消费者需要更多地知情。因为作为初检单位的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11月30日向媒体表示,海口市工商局送检的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3个批次抽检产品总砷含量超标的检测符合正规检测程序,并出示了总砷含量超标的检测报告,表示可对检测结果负责。

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主任邝力今天接受采访时指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具有国家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实验室检测资质认可证书和设备检定证书,具有“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的项目检验资质,今年9月23日该中心的检测设备刚通过一年一度的仪器计量校准检测,检测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而且进行此次检测的检测人员是具有10多年检测经验的高级工程师。技术中心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可以面向社会开展商业性委托检测业务。此次接受海口市工商局委托的送样检测,属于该中心的社会委托检测业务,并不是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行政执法任务。对于该中心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测结果相悖的原因,目前正在调查分析之中。

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禄称,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是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海口工商局认为这一复检结果是最终检验结论。

食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众对食品安全信息格外关注。如果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就可能会出现公布的信息不科学、不准确,给消费者造成恐慌。《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食品安全的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的风险警示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如这两方面情况的信息影响力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卫生行政部门公布。这次“农夫山泉”、“统一”事件中,虽然海南省工商局也认为海口市工商局在未报告、未请示省局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公布了检测结果,但广大消费者希望不要老让公众陷入迷惑。

(本报海口12月2日电)

11月30日,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在新闻发布会上展示有关部门出具的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新华社记者王定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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