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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2009-12-0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1990年,中国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设立国家气候变化协调小组;

1998年,成立中国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

2005年,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鼓励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2006年,中国全国人大批准了明确做出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要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

年规划纲要》;

2007年,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

2007年6月,中国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方案把到2010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末降低20%左右的目标确定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目标;

2008年,发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

2006年―2008年,中国淘汰落后炼铁产能6059万吨、炼钢产能4347万吨、水泥产能1.4亿吨、焦炭产能6445万吨;

实施“限塑令”,相当于每年可节约石油240万至300万吨,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20万至900万吨;

2008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达到2.5亿吨标准煤,约占一次能源的9%;

目前,中国水电装机容量、核电在建规模、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累计容量均居世界第一,风力发电的装机容量也跃居世界前茅;

截至2008年底,中国农村建成户用沼气池3050万户,年产沼气120亿立方米,相当于少排放二氧化碳4900多万吨;

截至2009年上半年,中国已关停小火电机组5407万千瓦;

关于碳汇,中国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达到0.54亿公顷,居世界第一;全国森林面积达到1.7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13.92%提高到18.21%。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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