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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在京召开

2009-12-0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4日电(记者梁捷)由中宣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部和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共同举办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昨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

智在会上要求,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育公民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目标;大力宣传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努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要把创新方式作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的重要途径;要坚持学用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各项执法活动。

为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为期一年的“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于昨天启动,出席会议的领导同志为宣传活动授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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