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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五位一体”反腐倡廉建设

2009-12-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我有话说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中国共产党执政60年来,始终高度重视、大力加强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德育反腐、民主反腐、制度反腐、体系反腐与技术反腐等方面,逐步探索出“五位一体”的反腐倡廉模式。这是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模式,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模式。

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重视德育反腐。“德育反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化与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对腐败行为的预防与抵制,达到一种善的自律。积极的“德育反腐”具有三重意义:增强党员对腐败的免疫功能,让人们从内心深处不想腐败、不愿腐败与自觉远离、摒弃腐败;提高一个社会的政治文明程度,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增强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意识,进而对公共权力运作进行有效监督与规范,预防腐败的发生;降低社会成本,带来经济效益。德政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权赖以建立的基础,道德教化是立国之本。在积极反腐方面,社会主义国家比资本主义国家更具优势。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重要论述,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精辟概括。在文化软实力成为一个国家实力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的国际背景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倡导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建设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和重要思想保证。

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重视民主反腐。新中国60年来的反腐倡廉工作,其依靠力量始终是人民群众,历来强调“人民群众对领导机关的监督”。民主是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实现廉洁政治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为我们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探索指明了正确方向。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与反腐倡廉建设是一脉相承的,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一切为了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反腐倡廉的思想。“以人为本”要求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把是否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作为衡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标准。要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人是反腐倡廉工作最积极、最能动的要素,人民群众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动力。反腐败斗争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和根本利益,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让群众知政、参政、议政,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有利于防范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同时,畅通监督渠道,加大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的力度,有效地增强权力运作的透明度,为群众监督创造便利条件,调动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有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推进。

依法严惩腐败分子,重视制度反腐。制度反腐,是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对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从严治党”,制定严密的法律制度体系,是反腐倡廉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邓小平同志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攸关党的生死存亡问题”。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党的十五大上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指出,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制度是一种预期和规范,是各种办事规程和行为规则的集合,能为人们的社会行为提供秩序框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长期性和预见性。制度本身还具有教育、监督等功能,比如政务公开、公共费用审计、官员的私产公开以及审计措施,加强公共机关的活动监督等等。总的来说,无论是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还是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都需要通过制度来保障和促进。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视体系反腐。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党中央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它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7年9月13日,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正式揭牌,这无疑有利于协调各部门预防惩治腐败工作,形成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有利于拓展工作领域,提高预防腐败专业水平,这标志着我国的反腐工作进入了“体系反腐”的新阶段。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将反腐倡廉与干部制度、党的作风问题放在一起提出,强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健全干部管理机制”。

借鉴国际经验,重视技术反腐。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腐败现象在某些领域呈现“易发”、“高发”、“多发”的态势,并且出现了“多样化、规模化、高层次化、智能化、隐形化”等新趋势。在这种形势下,引进、采用特别是自主研制一些机械化、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现代技术手段,利用先进设备与高科技手段进行“技术反腐”也日显重要。与此同时,现代技术的发展也使得“技术反腐”成为可能。比如,网络技术与电子支付技术等就为监督腐败提供了便利。因此,为了使日臻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得到切实落实,有必要进行技术创新,如选择GPS技术运用于公车管理、创造条件采用信用卡代替现金流通、公务消费走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等,这样会更有效地推进我国的反腐败斗争。

(执笔:湖南大学罗仲尤刘细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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