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山东烟台开发区公安边防大队“案件回访制”力促警民和谐

2009-12-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 乔晶 我有话说

本报讯为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山东烟台开发区公安边防大队日前出台了《案件回访制度》,要求民警在案件发生后以及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对受害人或其亲属进行走访。

案件回访制度制定实施以来,民警采取了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电子邮件回访、短信息回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回

访。回访时,民警向当事人反馈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对于未破案件及时解释未破获原因,对已破案件积极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宣讲法律法规,告知受害人安全防范常识,认真填写回访记录表。截至目前,该大队已进行案件回访300余起,许多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态度有了明显的转变。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