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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实施八大重点工程

2009-12-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夏斐 我有话说

本报武汉12月9日电在昨天召开的湖北省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湖北省委制定了《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提出实施八大重点工程,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人才荟萃、文化实力雄厚的文化强省。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指出,“文化承载的软实

力,正在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硬资源。必须充分认识和利用湖北的文化省情和文化优势,将其变成永续利用的优势资源,变成实现湖北振兴崛起的精神财富。”

这八大重点工程是:理论武装工程,思想道德建设工程,舆论传播工程,文艺精品打造工程,公共文化服务工程,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文化体制改革工程,文化人才建设工程。此外,省委制定的《意见》中还提出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社保政策、融资政策、土地城建政策、捐助政策、物价政策等,具有较高的“含金量”。

湖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李春明具体解读了湖北省委制定的《意见》。他强调说,从近期目标和操作层面上讲,今后三年要重点实施“五个一批”:建设和实施一批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竞争力强、带动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素质文化拔尖人才和领军人物,打造一批深受群众喜爱、赢得市场认同的文化品牌和精品力作,建设一批各具特色、集成发展的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使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由目前的4.78%提升到6%左右。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建设放在重要战略地位,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湖北省省长李鸿忠在会上掷地有声地强调这一点。他还透露,从2010年到2012年,省级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在今年的基础上,每年增加5000万元,3年共增加1.5亿元。他要求各市州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能低于同级财政收入的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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