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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古籍保护工程全面启动

2009-12-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谌强)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同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民委、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宗教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八部委西藏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代表,以及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藏学研究中心、西藏自治区的古籍保护专家学者,今天出席了在
北京举行的西藏古籍保护工作座谈会,由文化部等八部委共同实施的西藏古籍保护工程全面启动。

西藏自治区保存着大量以藏文古籍为主的多文种古籍,这些古籍流传久远,卷帙浩繁,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见证,是中华民族和人类文明的宝贵遗产。目前,全国存世藏文古籍总数约在百万函以上,其中约三分之二收藏在西藏自治区,但由于历史等方面的原因,这些古籍存世情况不清,古籍保护任务繁重,保护人才缺乏,对其进行全面、系统的普查,有计划、科学地开展古籍保护等工作刻不容缓。

今年7月,文化部调研组前往西藏进行西藏古籍调研,经与西藏有关方面沟通,调研组提出了加大西藏古籍保护力度的工作思路,文化部等八部委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于今年11月出台并共同下发《西藏古籍保护工作方案》,启动了这项具有深远意义的西藏古籍保护工程。

根据工作方案,西藏古籍保护工作将以普查登记为基础,由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组织西藏和其他省份藏文古籍收藏机构研究人员共同制定藏文古籍普查工作手册,今年在西藏自治区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和著名寺院开展藏文古籍普查试点,明年在西藏自治区各地区、各收藏机构普遍开展普查,到2015年之前基本完成西藏自治区藏文等古籍的普查登记工作,并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西藏古籍保护工作体系。

西藏古籍保护工程启动以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对北京地区藏文古籍情况进行了调研,目前已初步摸清北京地区藏文古籍收藏的整体状况、从事藏文古籍整理和修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保存保护藏文古籍的条件、方法与措施、藏文古籍保护已取得的成果和现在正在进行的工作以及各单位今后开展藏文古籍工作面临的困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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