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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要定期对农民工开展子女教育的督促工作

2009-12-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宋晓梦 我有话说

本报讯华中师范大学周宗奎、孙晓军、范翠英三位学者在他们最近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我国因父母外出打工形成的“农村留守儿童”不少于千万,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

据三位学者的调查,70%以上的教师认为,父母外出打工后,孩子的学习成绩、品德差了,更难教

育了,与父母在家的孩子差距明显;60%以上的教师认为,留守儿童在心理、情绪上存在较大问题。而为了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发展,需要家长、学校、社会、政府共同努力。

就家长来说,父母应尽可能带上孩子出去打工或避免双亲同时外出打工。如双亲同时外出打工,寒暑假应尽可能把孩子接到身边,以增强亲子关系。虽然父母因打工繁忙,即使孩子在身边也未必能给予更多关注,但毕竟会使子女更有安全感、归属感,这对孩子的成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实在不能带孩子出去时,父母也要经常与孩子和监护人联系。

从学校来看,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心理与教育档案,在校寄宿留守的儿童要有专门教师负责与他们的家庭联系;假期是留守儿童问题高发期,对假期不能与父母团聚的留守儿童,学校要组织夏令营、冬令营之类的活动,将这些孩子组织到有益有趣的活动中来,以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为他们的童年创造良好的环境,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就社会和政府来讲,可由社会或政府承担举办留守儿童监护人培训班、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社会实践,以丰富留守儿童的生活;同时,兴办收费低廉的农民工子女学校、鼓励城市中小学降低门槛,吸收农民工子女就读。学者们还建议,可通过行政力量,规定全国凡接受农民工的单位,都要定期对农民工开展子女教育的督促和知识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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