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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HIV感染者告知性伴侣合情合理

2009-12-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察己今 我有话说

据报道,在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主办的“艾滋病检测、伙伴告知及传播艾滋病刑事犯罪化研讨会”上,专门对甘肃省11月9日出台的强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告知性伴侣的规定进行了探讨。与会的多数NGO工作人员及援助律师均认为甘肃省卫生厅此举合理不合情,他们担心这一强制性规定可能导致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在压力下不

愿去做检测,最终使艾滋病防治工作无所适从。

应该说,出于对性伴侣的负责,HIV感染者一旦发现自己被感染,应该及时向对方坦露实情。从这点来说,甘肃省的这个要求,与其说是强制性规定,倒不如说是善意提醒。恐怕这点,也是许多与会专家认为其合理的地方。

而不合情的所在,依我看,无非是觉得这是在把个人隐私扩散(即便是透露给最亲近的性伴侣),是一种自尊伤害。但是笔者认为,为了双方的健康,为了“大家”而放弃个人尊严这个要求应该不算过分,这个做法其实也很合情。

而且,撒谎、隐瞒事情真相是一件很难受的事情,于谁也都有害无益。因此,不能把保护隐私作为纵容、宽容撒谎、隐瞒真相的挡箭牌。试想一下,如果因为不敢或者不愿告诉性伴侣自己感染HIV的情况,自己和性伴侣都不去积极治疗,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一是危害了两人的健康,二是可能成为一个潜伏危害,有可能影响到更多人群。这样比下来,是维护个人隐私尊严重要,还是维护生命及社会公共安全重要,自不待言。

尽管我们尊重人权,尊重隐私,但也得分情况。在事关个人健康及社会公共利益面前,我们更应该支持并理性看待甘肃强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告知性伴侣的这一规定,而非对其横加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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