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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努力维护群众利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009-12-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谭浩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22日召开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平稳较

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后,贺国强指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中央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从7月份正式开展以来,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政策指导及时、工作措施扎实、注重制度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案件线索4869个,立案3517件,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21人;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794件,涉及国家工作人员777人。

贺国强强调,工程建设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增强国力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事业,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不仅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而且往往引发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已经成为阻碍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贺国强指出,落实中央关于用2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明年是关键的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总结经验、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明年经济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紧密结合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四川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为中央宏观经济政策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证。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标投标活动、土地矿产供应及开发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格执行纪律,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办对中央决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的案件,因决策失误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案件以及商业贿赂、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要坚持改革创新,健全长效机制,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工程建设领域监管体制改革,抓紧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市场主体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贺国强强调,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涉及众多部门和行业,必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优势,密切沟通协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各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应有成效。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勇主持会议。他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理清思路、加强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把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抓住重点、难点问题,出实招、做实事、求实效。要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牵头主抓作用,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取得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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