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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携带文物出境需有许可证件

2010-03-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

本报深圳3月16日电深圳皇岗海关日前连续查获2宗旅客违规携带文物出境案件。经鉴定,其中清代青花花卉碗碟等14件陶瓷器属于国家禁止出境文物,2幅名家图画作品(丁衍庸猫图和关良花鼓图)属于国家限制出境文物。皇岗海关负责人提醒广大通关旅客,携带文物出境需有许可证件,严重违反规定可能会构成犯罪

据海关关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海关相关监管规定,旅客携带文物出境,必须事先向相关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文物出境许可证》,并凭证向海关申报,海关在验核文物及其相关许可证、鉴定标识无误后方会放行,无许可证件就携带出境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旅客携带文物进境后仍需携带出境的,也应在进境时向海关书面申报、办理备案等手续。目前,该2宗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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