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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部署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2001-05-2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郭红梅 我有话说

日前,国家计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并发出通知,部署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全国计划、价格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任务是:

(一)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查处规定歧视性价格或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的行为,禁止利用价格或收费手段进行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查处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妨碍公平竞争、阻挠外地产品或工程建设类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以及其他限制企业竞争的做法。

(二)制止不正当价格竞争。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低价倾销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行为。全面清理整顿中介机构收费,特别是依附行政权力高收费、强制服务乱收费等行为。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查处教育、药品及医疗服务、供电、供水、电信、交通运输等方面,以及住房、汽车、旅游等消费环节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五)整顿和规范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建设秩序。加强对招标投标的监督,查处重大项目建设中以各种方式规避招投标、虚假招投标等行为。

今年的工作重点是:第一,坚决制止行政事业单位、垄断行业和公用企业以收费、价格为手段,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第二,组织开展全国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全国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低价倾销和乱收费等行为。第三,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重点查处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等。计划、价格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严格依法行政。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严重破坏市场价格秩序和基本建设秩序的大案要案,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暂停建设项目的执行、暂停建设资金的拨付和停止建设项目的审批。

计划、价格部门将清理废除带有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内容的有关价格、收费及招标投标方面的规定。深化价格改革、完善市场价格机制,保障经营者的依法定价权。倡导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促进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整顿和规范中促进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中加强整顿和规范。在整顿和规范工作中发挥群众参与、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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