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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之乐

2001-06-05 来源:生活时报 ■罗思 我有话说

文人基本上把写作分成两派。一曰“吃苦”型。视文学为神圣,不论看书还是写作,均“刻苦”为之,且普遍自命清高,视名利如粪土,结果是轻者身心疲惫,重者英年早逝。二曰“享乐”型。把读书、写作当做巨大的享受,大多爱稿费,讲究生活质量,甚至把文学当“生意”做。还有两者的“杂交”型,在吾眼中难称一派,姑且免谈。

《论语》中记有孔子言:“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就是说:“懂得某种专业的人不如爱好这种专业的人,爱好这种专业的人不如以从事这种专业为快乐的人。”此语用于写作,亦然。“刻苦”型是懂得写作,而“享乐”型则是边写边乐。依愚之见,两派在古今中外均有伟人或名人,而且是“刻苦”型中伟人多,“享乐”型中名人广。譬如“刻苦”型中有鲁迅、奥斯特洛夫斯基等,“享乐”型的有苏东坡、唐伯虎等。

我才疏学浅,所幸属“享乐”型,以看书、写作为乐。虽有因嗜文而身心疲惫、头昏目眩之时,但那亦是“纵乐”过度所至。我小学时在课堂上偷看“小人书”,高中时偷看世界名著,大学时旷课去图书馆“泡书”,参加工作后在开会时看书读报,甚至就在开会中写成一篇短文。

如今我的业余时间几乎全被看书、写作“霸占”,连早年的钓鱼、下棋、喝酒等嗜好,也因“弄文”而戒掉。众人皆言我意坚志强,而我却深知那仅仅是因为看书、写字给我的乐趣,要远远大于钓鱼、下棋等所能给我的乐趣之故。尤其是在写小说时,我简直有种“过家家”之快感,并且几乎是“心想事成”地“过”,恨者可骂之、殴之,爱者可娶之、“泡”之,想钱便当大款,谋仕就做高官。因此我早已“玩文”上瘾,今生恐难戒矣!

我写作的一个很大动力,是稿费,视之为“第二职业”。每见拙文变成铅字,尤其是接过汇款单,就像打了一针“强心剂”,情绪高昂,写劲倍增。

近年换了笔,有电脑助我写作,着实轻松、方便了许多。但也因此染上打游戏之恶习,且常常是“玩”的时间与“写”的时间不相上下。一“刻苦”型文友“骂”我已经堕落成“玩家”。

写作,真是其乐无穷。不信?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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