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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朔迷离OK镜

2001-06-05 来源:生活时报 施乾元 姚敏 我有话说

声称是专为每一位中国消费者定做的塑型性角膜接触镜(以下简称OK镜),却没有商标厂名;而号称自美国进口的OK镜片,却被美国FDA(美国联邦食品及药物管理局)认定是非法的。目前,在国内市场上屡生波澜的OK镜,其“身份”问题,已成最大疑点。

5月11日,浙江衢州的徐磊、湖南株洲的史嘉和龙萃、黑龙江的赵玲、四川绵阳的张菁卿等部分OK镜受害者,一起来到中国消费者报投诉。摆在笔者面前的产品,居然都没有中文标识。消费者花两三千元买到的,只是两个连在一起的白色塑料盒,以及一蓝一绿的两片透明片。产品的包装上,看不到产地、厂址、生产日期,也没有产品合格证、警示标识,更看不到有注册商标的标志。患者家属不明白,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这些产品是否属于三无产品?是否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此外,作为OK镜的配套产品,其护理液的来源也是五花八门。

国际隐形眼镜教育学会理事、中国眼镜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镜光学分标委员会委员齐备教授,曾对市场上的某些产品做过检测,结论是,“透氧不够、湿润度不够、表面粗糙得像搓衣板一样的自制的塑料片”。齐教授介绍说,正因为以上原因,才使得患者的角膜被划伤,从而给棘阿米巴及绿脓杆菌等条件性致病菌提供了侵害人体健康的可能。

据了解,1998年,作为角膜塑型技术的推广者,美国的MichaelRus-sell先生在对我国OK镜市场进行了一番考察之后,撰写了《美国40年的历史中国10个月的印象》一文。文中,Russell先生不仅对当时我国OK镜市场情况提出了他的担忧与建议,而且把美国的有关情况作了一番介绍。其中特别提到:“1998年,由于政府法规的实施,美国几家被FDA认为从事‘非法及具有潜在危险的业务’的公司被关闭。不幸的是,这些公司正和一些新公司在一起,利用大多数中国眼科医生和消费群体对现代角膜塑型技术治疗近视的真正益处及危险了解不多这一情况,把他们的赚钱计划转移到了中国。”而根据有关规定,美国医生或镜片制造商直接为中国患者设计、验配角膜塑型镜片是非法的。

笔者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DA)了解到,目前确已有几家国外企业生产的OK镜被批准进入国内。然而,已被批准注册的OK镜的销售是否应有明确的销售管理规范?比如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告知,能否让消费者明白自己使用的OK镜到底身出何门?如此是否可以避免市场出现鱼目混珠的可能?

国家药监局有关人士强调,OK镜是三类医疗器械,应由国家药监局批准注册。目前国内还没有生产OK镜的能力,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都是进口的。如果有发现是国产的,或是由国外引进生产线、产品在国内销售的,都属违法经营,应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但一些OK镜受害者获取的证据表明,使他们受到伤害的OK镜极有可能是大连一家公司(以下简称O公司)的产品。而笔者在西安进行OK镜专题调查时,西安某OK镜销售点工作人员向笔者承认,发往美国的传真,其实是发到了大连O公司,货是大连提供的。

那么,货是不是大连O公司生产的?去年12月12日,大连某媒体在要闻版刊登了一篇题为《光明之路》的文章,该报道透露,1998年与2000年该公司分别进口了OK镜生产线。与此同时,这篇报道宣称,O公司的产品已“占领”国内70%—80%的市场。

别人的文章如果还作不得数的话,大连O公司自己在某报上发表的声明中表明的意思却是明白无误的,“公司成立以来,经过机器设备的调试,已经开始进行试生产”。

无论是“进口货”还是“国产品”,原本在广告中被描绘成美国高科技的产品,突然让人产生了无尽的疑惑。所有的受害者在索赔历程中发现,在他们面前,其实密布着一个个陷阱。

大连O公司,不仅拥有有“博士”头衔的董事长,而且它还拥有把OK镜技术专用名称注册了的商标,更拥有国内OK镜的“专利”。尤其值得这家公司四处张扬鼓噪的是其在美国的投资公司。

然而,让人难以置信的是,经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务卿签署证明,大连O公司在美国的那家CHRISTIANOPTO-METRICERECARECENTER,“股份公司在我处至今日没有按照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令第1502款报告书备案的记录”。意思就是这家公司在法律上不存在,子虚乌有。

也许无中生有是O公司最好的经营手段。在他们的营业执照上,关于OK镜的经营范围仅为验光与配镜,但他们在实际操作中进行生产,已经是藏不住的秘密。而原本申请得就很荒唐的专利,在去年3月29日已被申请无效。

与此同时,笔者获悉,因超范围经营,O公司没有通过今年的工商企业年检,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将O公司的营业执照暂扣,目前正在对有关事宜进行调查。

就在发稿之前,笔者得到了一份美国的来函。函中称,PARAGON过去曾向中国大连一个镜片实验室出售过Pa ragonHDS的材料,而这个实验室正在生产由ParagonHDS制造的OK镜,既未经授权也未获得该公司产品在美国FDA的认证。因此,该公司将停止所有的(向这家公司)发货并将通知、通告中国的SDA与美国的FDA,同时建议海关没收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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