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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 白花近万

2001-06-19 来源:生活时报 洪清 我有话说

存单上的名字写成同音字,似乎是小事一桩,但一名储户却因一字之差付出了昂贵的代价。因为他把自己的名字“成”写成了“诚”,就因为多了这个“言字旁,他支付了近万元诉讼费。近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审理了这起因储户错写名字,银行拒绝支付引起的纠纷案。

该储户一年前把一笔拆迁费存入银行后,需提前支取。银行核对身份证时发现,身份证上名字是“成”,而存单上却写的是“诚”。银行以不能认定取款人与存单上是同一人,依有关规定拒绝支付。无奈,他只好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返还存款。法院认为,因该储户自身失误造成身份证上姓名与存单户名不一致,银行依规定拒付并无过错。但鉴于现有关部门已对其身份予以证明,且其所输入密码与所持存单预留密码一致,故可以对其存单上的名字作同一认定。现其提前支取该款,银行应当支付。但案件受理费9398元,应由该储户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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