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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房使用权可转让

2001-06-26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江苏省常州市房改推出新举措,自5月起直管公有住房的使用权可以上市有偿转让,这为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更大的方便。常州市自1992年实行住房改革以来,全市已有10多万户、建筑面积650万平方米的公有住房出售给个人。之后,这些出售给个人的公房又逐步上市流通,并从出售成套公房发展成为出售不成套公房。该市规定,直管公有住房承租人经产权人同意后,在不转移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可按规定程序将房屋的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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