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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安全权引人关注

餐后歌厅小憩被烧身亡
2001-06-26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陈君 通讯员 萧萧、吴利 我有话说

谁能相信,吃饭竟丢了一条命。36岁的唐某就遇到了这等倒霉事儿。日前,他的妻子李某将唐某就餐的烤鸭店——北京市银山城烤鸭店(以下简称“银山城”)告到了北京市宣武区法院。

1999年12月4日晚,唐某来到住家附近的“银山城”就餐。因酒喝得较多,唐某感到体力不支,遂来到该处的惠舟歌厅休息。不料,当晚22时许,“银山城”突然失火,唐某不幸被烧身亡。事发后,唐某的妻子李某与“银山城”惠舟歌厅的经营者单某经北京市宣武公安分局进行调解,单某同意一次性赔偿李某等人子女抚育费、父母赡养费及精神损失费12万元;同时支付丧葬费、尸体鉴定费、停尸费等费用。但却一直未履行。

日前,欲哭无泪的李某将“银山城”及银山城下属惠舟歌厅的经营者郝某及单某一同起诉到了宣武区法院。法院已审理了此案。

据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的消息:近年来不断有消费者投诉,在商场购物时,装有手机及钱包的手袋被盗;在快餐店就餐提包被抢,连呼求救,保安人员却迟迟不到,事后连一句道歉的话也没有;去菜市场买菜,被随意扔在地上的烂菜叶滑倒……就此引发了一个新的话题———“消费者”的安全权。到底什么是“消费者的安全权”呢?相信不久,法院会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

不管怎么说,一个高品质的消费环境离不开安全的保障。不管商场装饰得多么富丽堂皇,消费者只有在安全的前提下,才有可能真正地成为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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