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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王拉赫曼还能来北京吗

2001-06-2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陈冰静 我有话说

就是拉赫曼的这一拳,让刘易斯丢了两条金腰带。


离8月5日在京进行的拳王争霸赛只剩下30余天,霍利菲尔德和鲁伊兹将于7月初抵京备战,而另一场比赛的主角——拉赫曼的北京之行可能要泡汤,因为美国地方法庭日前作出裁决,拉赫曼必须首先要与前拳王刘易斯进行复赛,否则他在18个月内将不得与任何其他人进行比赛。面对这个情况,操办拉赫曼近期来北京比赛的北京长城国际体育传播公司认为,拉赫曼来华比赛的可能性仍然还有50%。

4月22日,拉赫曼在南非仅用了5个回合击倒了当时的WBC和IBF重量级拳王刘易斯而一举成名,并成为世界拳坛新霸主。赢得了WBC和IBF两条金腰带的拉赫曼先是许诺会遵守约定和刘易斯进行一场复赛,后来又答应泰森将按照WBC的规定和他进行一场真正的拳王争霸赛。随后,拉赫曼出人意料地炒掉经纪人库什纳,转而投奔唐·金门下。根据唐·金的安排,拉赫曼将越过刘易斯和泰森两人,先期进行两场拳王比赛,并且无论输赢,他的出场费都将不低于500万美元。其中首场卫冕战在北京举行,对手是尼日利亚拳手伊佐恩。

一心想夺回金腰带的刘易斯自然是不答应,于是便将拉赫曼告上了美国地方法庭,要求拉赫曼履行与他的重赛合约。拉赫曼的原经纪人库什纳也正式起诉拉赫曼,称拉赫曼毁约。

拉赫曼在法庭上为此进行了辩护,他认为当初的那份合同是由自己的前任经纪人库什纳与刘易斯签下的,并且签约日期是在2000年10月之后,那时,库什纳和自己之间的雇佣合同已经到期,也就是说,库什纳已经不能再代表拉赫曼了,他的一切承诺对拉赫曼都没有任何约束力。拉赫曼在法庭上对同时审理的库什纳起诉自己毁约一案为自己进行了辩护,他说解雇库什纳是水到渠成的事,并非无端毁约。

但库什纳的律师则声称,尽管合同去年10月就已经到期,但由于合同期间,拉赫曼曾因伤病休息了相当长的时间,根据惯例,合同的截止日期应该顺延数月。因此,在与唐·金签约以及选择伊佐恩做卫冕战对手这两件事情上,拉赫曼既破坏了与库什纳的合同,又违背了对刘易斯的承诺。

现在的拉赫曼每天都在训练,准备迎战下个对手。他说,同刘易斯还是别的谁比赛他毫无问题。只要他“得到不错的酬金”就行。他也曾两次要求在庭外同刘易斯解决支付纠纷。他表示,如果他不能得到满意的支付酬金,他会向法庭请求取消禁令。而拉赫曼同刘易斯之间的谈判暂时还不能开始,因为他们还要等法官就谁拥有拉赫曼的经纪人资格作出裁决。

北京长城公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刘易斯希望这场比赛在8月18日举行,是否安排在北京要看双方推广人协商的结果。从唐·金的立场出发,他不愿意这场赚钱的比赛让挑战者刘易斯的推广人负责,因此,势必与其竞争。根据世界拳击组织的规定,一旦双方无法达成认同的比赛协议,双方的推广人将采用竞标的方式来决定。如果唐·金中标,刘易斯只能获得两位拳手酬金总数的25%,冠军拉赫曼将获得75%。这样的结果比刘易斯与拉赫曼签定的重赛协议中“酬金不低于350万美元”的数字要少很多,刘易斯当然要考虑。如果刘易斯同意由唐·金推广这场比赛,那么他的350万美元的酬金肯定能够保证,但比赛时间和地点则要听唐·金的。由于唐·金与长城公司签定了拉赫曼来华比赛的协议,因此他势必要履行法律义务和责任,否则他将按照协议对长城公司进行赔偿,这恐怕是他不愿意做的。所以,对长城公司来说,坏事最终可能会变成好事,因为,拉赫曼的对手变成了刘易斯。当然,如果刘易斯的推广人中标,比赛的时间和地点则听刘易斯方面的。

该负责人另外指出,从理论上讲,拉赫曼能否来华比赛还有很多因素制约。如电视转播权问题,刘易斯的签约有线电视网是美国的HBO,而霍利菲尔德与美国另一家有线电视网SHOW-TIME有长期合作的关系。此外,如果刘易斯同意来华比赛,唐·金肯定要求中方的长城体育传播公司提高主办费的价码,这样,中、美双方还要进行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据记者了解,这一悬念要等到长城公司的董事长牛立新近日从美国回来后才能最终揭开。

不过,作为中国的观众,恐怕希望的是一个最为完美的结局,这就是:拉赫曼与刘易斯也“决战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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