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自费出国留学 慎选中介机构

2001-07-03 来源:生活时报 杨渭源 我有话说


日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发布2001年第二号消费警示:“自费出国留学,慎选中介机构。”

近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富裕了的国民,包括刚刚迈出大学校门的青年人到只有七八岁的孩子,大家都争着走出国门去增长见识,在国内掀起了一股自费出国留学的热潮,已成为京城百姓消费热点之一。由于不少留学人员没有海外关系,往往通过国内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出国的相关手续。据有关部门统计,京城从事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有300多家,其中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的仅有46家。由于当前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非法多于合法,使一些不明真相的出国留学人员上当受骗,被逼中止学业回国,这样不仅给留学人员家庭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也给留学人员带来身心上的伤害。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统计,仅今年头四个月,已受理多起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投诉。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介绍不实,弄虚作假。有的留学中介机构为了引诱留学人员,往往不能如实地介绍国外学校的现状和具体的教学设施,无法保证学习,与实际相差太远,有的被迫中止学习而回国。如有位留学人员反映,在出国前有家中介公司向她们介绍,去国外就读的学校具有先进的视听设备、系统的教材、专业的教师等,十分诱人。她和家人听后信以为真,草草出国。她到校后才发现,该公司介绍的情况与事实根本不符。所谓先进的视听设备只是一台音质失真的录音机和一台复读机;也没有教材,就连老师授课都没有教材,只能根据老师所讲的内容做笔记。

无力办证,耽误入学。有的留学中介机构根本不具备出国办证的条件,为了招徕留学人员想方设法掩盖其真相。如有位消费者委托一家留学中介公司给亲戚家两个孩子办理出国留学有关手续。当时这家公司答应在短时间内办好各种手续,可事与愿违,其中有个孩子的签证没法办下来,交的3000多元的中介服务费也不知去向;另一个孩子虽给办了签证,但收费层层加码,本来一个学期的学费应收3000元,而中介公司却要8000元,再加上10000多元的中介费,共花费了两万多元,可孩子一直迟迟出不了国,耽误入学。

空手套狼,骗取钱财。有的留学中介机构根本没有经营资格,却打出留学中介的招牌,骗取留学人员钱财。如有位外地消费者为圆她的出国留学梦,变卖了房子,凑了数万元交给一家中介公司办理出国相关手续和其他一切费用。过了两三个月,当她再次来到北京时,这家中介公司早已人走楼空,逃之夭夭。

为减少消费者在选择自费出国留学时的风险,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忠告广大消费者:

一、在选择留学中介机构时,一定要事先向有关部门咨询。首先向主管留学中介机构的主管部门,如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咨询,了解有关中介机构的情况。如经营资格、经营范围、信誉度等;其次在选择留学中介机构时,要认真查验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相关的证件,防止上当受骗。

二、与留学中介机构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审查合同的条款,如发现有疑问要及时提出,在没有得到清楚的答复前,应拒绝签约。如对合同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有权要求增加补充协议,因为目前留学中介市场国家还没有制定统一、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大都由中介公司单方制定的合同文本,所以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尤为重要,切不可轻视。

三、凡与留学中介机构所签订的合同条款、交款收据、宣传材料以及发生争议后交涉的记录等都要妥善保存,一旦发生争议有据可查。

四、在国内毕业的大学本科生只要具有学位的,则可通过电子邮件、上网等方式直接与国外学校取得联系,没有必要再找中介机构,这样既可直接了解国外学校的招生信息,又可节省开支。

五、出国留学人员对所选学的专业要考虑将来学成回国后的就业需要,避免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烦恼,故在选择国外学校的专业时,应尽可能多的了解和掌握国内应用的范围和供需状况。此外,对中介公司介绍的国外学校的专业一般不要随意轻信。

六、留学中介机构在服务的过程中,一旦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交涉,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和解,要向有关部门申诉或向消协投诉,以便调解和查处。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