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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贵州“老干妈”撤下柜台说起

2001-07-10 来源:生活时报 主持人:郭红梅 我有话说

今年初,贵州“老干妈”诉湖南“老干妈”商标侵权案曾一度烽烟四起。前不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定,湖南“老干妈”属侵权行为,必须停止使用与贵州“老干妈”类似的商品名称,并改变与其相近的包装方能继续销售。然而,近日,贵州“老干妈”却在某国际著名超市北京店输给湖南“老干妈”。

据7月3日的《中国经营报》报道,某国际著名连锁企业已将北京两家超市销售良好的所有贵州“老干妈”辣酱撤离柜台,转而全部销售湖南“老干妈”辣酱。据悉,原因是该超市刚刚获得湖南“老干妈”的3年18万元的广告赞助费。该报记者听到该超市食品采购部工作人员对贵州“老干妈”说:“首先第一点,我不怕你以任何的方式找麻烦,打官司,因为所有的费用一律由厂家支付……外资的大型零售业都是这样,想进店就要交进店费!”记者问:“该超市对其他品种商品是否也有类似排斥性的行为,将竞争对手清除在外?”这位人士答:其他品牌只要花钱,原则上都可把货柜买断……大家都是商人,商人就是看中利益。

一个经销得好好的产品遭到无端驱逐,而追仿它的产品却因18万元堂而皇之获得店内垄断式销售资格,这在许多国家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有违竞争规则。之前,曾听一位朋友讲起他在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的一个工艺品市场进行有关中国字画的经营,销路颇畅。于是,有中国留学生欲以高价进入市场进行同一项目的经营,却遭市场拒绝,因为按照“规矩”,该市场内不允许不同商户经营相同项目,他们认为这会引起恶性竞争。据这位朋友说,这在当地已约定俗成。按说,一个小市场都如此自律,这样的国际大型超市更勿论了。这不禁使人觉得有些悲哀:人家竞争的是眼光和实力,而我们的产品竞争的则是钱力;人家市场鼓励的是良性竞争,而我们的厂家却时常面临来自非产品本身的打压。这种不公平以及带来的恶果是不言自明的。

其实,导致这种恶果的有市场规则问题,也有企业管理、员工素质问题。本来一个品牌的树立和维护,不光是企业经营理念的体现,更是员工在行止之间反映出的企业精神的体现。本以为国际著名超市可以给我们带来先进的企业文化、经营管理理念,但听过那位先生抖落出的内幕,看来,该超市也不过是认钱不认人的地方。当然,因为话是从其工作人员嘴里说出的,不知说的是他本人的理解,还是企业的实情。但不管是哪种,都说明它的危机已经出现。真不敢预测在习惯了认钱不认人、不认货之后,这家超市里卖的商品会少得了“不规矩”。

正像那位先生说的“大家都是商人,商人就是看中利益”,这句话是实话,但不知他看中的是今年的利益,还是数年以后的利益。现在,湖南“老干妈”虽然花了18万元暂且立足于这家超市,只是天知道过段时间是不是也会有用30万元取而代之者。如果真的如此,不知这家超市还会吸引来什么样的厂家,是否能继续销售给消费者价优质美的产品?如果最终商品的吸引力丧失了,大概再重建信誉,未免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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