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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银行”存取两难

2001-08-07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李海清 我有话说

五月以来,北京有两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相继推出以“房屋银行”命名的房屋信托业务。按照相关规定,只要双方谈妥租赁条件,签订租赁合同,户主就可以将闲置房存到“银行”,无论是否有承租人立即进住,户主都可以从当月开始拿到合同上约定的房租,租赁风险全部由房地产中介机构承担。但是据记者了解,这一看似公平合理的中介业务并没有出现业内人士预计的火爆场面,“我爱我家”租赁置换公司运营两个月只成交120套,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张半月有余,一件业务都没成交。

日前记者来到了位于东花市北里东区的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暗访,顺着高高的台阶进到交易大厅,只见三三两两的人在询问房屋信托业务细则,而服务人员竟然拿不出一纸详尽的明文规定。一个小伙子无不遗憾地讲,他十分想把一间平房存进来,但是这里虽然面对“广大”有产权证的出租人,但是有两类房屋目前还不能存进“银行”:一类是平房;另一类是合居的单元楼房。即便同是单元楼房也厚此薄彼,服务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交通便利的城里房,三两日以内就会有业务员打电话接洽,至于郊区的房子,市场行情自然没法与城里的房子相比,但是业务人员也会在一周之内给予答复。

记者随即拨打交易中心的办公电话进行询问,不料被告知实际交易的细则尚未出台,目前只是接待出租人填送的表格。另据北京某媒体消息,该中心十多天来的营业情况是“咨询电话打爆了,一件业务没成交”。

是什么原因造成北京“房屋银行”存取两难?

有关数据表明,目前在北京租房住的大多是外地打工人员,但是相关政策自相矛盾令人无所适从,使许多想租房的人望而却步。像公安部门规定,外地人必须先有居住地点才可以申办暂住证,但是房管部门却规定,外地人只有取得暂住证以后才能租房。其次,高额的税费也让一些房主难以接受。按规定,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必须交纳:3%的营业税、4%的房产税和10%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细细算上一笔账,大家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租房等于丢钱,积极性自然备受打击。难怪有的人讲,真羡慕上海,那里房屋租赁交易只收一项综合税,包括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这三种税加起来只占租金收益的5%。由此不禁让人怀疑,北京地高税费难以支持闲置房产正常有序地流动。

“我爱我家”运营总监李宏亮则明确表示,国家应该进一步规范市场,比如目前北京市各区县对于办理租赁证的程序不统一,有的地方除了应该交纳的费用以外,还要再交测量费,其实房屋产权证上标注的面积一清二楚,重复测量没有必要。没有统一的标准,很难不让客户产生怀疑,实际上是在损害“房屋银行”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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