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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应倾听纳税人的声音

个人所得税收费方案调整
2001-08-28 来源:生活时报 主持人:庞永厚 我有话说

今年年初以来,有关个人所得税制度拟作调整的消息,在社会各界引发的种种争议和猜测从未间断过。近日,终于有报道证实,个税调整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并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如全国人大今年通过,新个税法明年有望正式实施。至此,有关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当中的一些敏感话题,再次成为舆论界关注的热点。

削峰填谷与打破垄断

当前,个人所得税收在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除体现在政府税收的重要来源外,更应表现在调节社会收入、遏制贫富差距的拉大和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上,即发挥削峰填谷的作用。个税法调整方案的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理应归旨于此。同时,也有人指出,要从根源上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必须走打破经济垄断、健全法制、完善市场机制之路。

人民日报刊登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的话指出,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着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初次分配秩序混乱,名目繁多的工资表外收入接近甚至超过工资表内收入;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较为突出,个人收入分配存在明显的隐性化、多元化;偷税逃税、走私贩私、贪污受贿等腐败和违法现象成为黑色收入的主要来源,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

与此相对的是,低收入群体扩大,城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数增多,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利于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的稳定。

不难看出,造成上述收入分配弊端的社会根源,是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法制的不健全和某些具有垄断色彩行业的经济垄断带来的过高利润。如被国家税务总局列为“高收入行业”的金融保险、电信通讯、航空运输等,收入往往是普通行业的几倍,税收对这些行业收入的调节是有限的。要从根源上铲除这种置于市场之外的“分配不公”,应尽快引入竞争机制,打破行业的垄断性质,健全法制,以市场的手段逐步解决。

应严格立法更要加强执法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此次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的修改将涉及很多方面,如:纳税人、纳税模式、税基计算、税率高低等,新办法将更具立法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但相对来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上,严格执法和监控更为重要,有资料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主动申报纳税率还不足10%。

特别是对一些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征管上,由于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导致随意改变税率、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和偷税、漏税现象严重。如有的足球运动员年收入达数百万元,应按40%以上的税率征收,但一些足球俱乐部则按5%的税率缴税;一些歌星影星偷税、漏税达上百万元,却仍在舞台上频频露脸。

对此,为堵塞税源流失,一方面,在立法的税制设置上,要对高收入者设置更高的税率;另一方面,在执法上,要对高收入人群建立专门档案,实行重点监控管理,及时追踪其经济活动和收入情况。同时,特别重要的一点是,对于涉及个人所得税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坚决严惩不贷。

听听社会各界的声音

关于此次个人所得税征管办法的修改,一种鲜明的观点认为,修改的草案应该在大众媒体公布,让公民发表意见,以征求12亿纳税人的意见。

今年婚姻法修订草案出台后,曾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引起很大反响。许多人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将许多鲜活的、切实的和针对性较强的修改意见,及时反馈于草案修订者,对新婚姻法的颁布实施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是我国立法史上一个很好的范例。

同样地,涉及到千千万万个家庭收入的个税法修改,理应征询广大公民的意见,这将是一场更为激烈而有益的争论,相信来自民间的智慧必将使个税法更趋于完善与科学。这样做,既满足了公民的知情权,又是一场很好的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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