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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竟成父亲的奢望

2001-10-0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孙展 我有话说

新出台的《婚姻法》增加了“探视权”的规定。“探视权”成为中国离异父母们第一次需要正视的问题。而深圳的徐景安为了夺回对儿子多多(化名)的探视权,9月29日在北京朝阳区法院起诉了前妻张红虹。

痴心父千里追讨“探视权”

1995年,徐景安和妻子张红虹在深圳协议离婚,协议规定儿子由妻子抚养,但是因为张红虹常年驻香港工作,所以孩子还是住在深圳徐景安的家里。1996年,徐景安和张红虹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发生了争吵。同年3月新学期开学不久的一个周末,孩子没有回来。徐景安到学校询问,才得知孩子已经由他母亲办了退学手续走了。徐景安随即与在香港的张红虹联系要求见孩子。张红虹口头答应后,徐景安来到香港,但却被告知“儿子不愿见到你”。

无奈,徐景安想靠法律维护他的“探视权”。但是因为当时的《婚姻法》中没有规定“探视权”的条款,只能根据父母双方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和权利这一条款,维护徐景安对孩子的探视权。他说,他当时想香港和深圳并不远,孩子在香港上学,他还是可以照顾孩子的。张红虹一直以“孩子不想见你”为由,拒绝徐景安探视孩子。想儿心切的徐景安向深圳地方法院起诉,要求改变孩子的抚养权。在庭审期间,徐景安终于见到了儿子。可儿子多多已经变得对爸爸很生疏了,他神情呆板地按照事前写好的纸条表示愿意和妈妈生活在一起。法院根据孩子的意见,判徐景安败诉,而这时徐景安才知道儿子居然在北京生活。

从此,徐先生生活中最大的事就是寻找儿子,他查询了北京所有的住宿制小学,都没有儿子上学的记录。这时徐景安想到,孩子可能已经改了名。几经周折,今年初,徐景安终于得知12岁的孩子在安贞小学6年级上学,并且已经由妈妈起了新名字。徐景安在孩子老师陪同下见到了孩子,孩子答应到暑假期间去深圳看爸爸。

可是,徐景安又空等了一个暑假,他没有见到儿子。根据新出台的《婚姻法》,他在北京以维护自己“探视权”的名义再次起诉。在开庭前,徐景安赶到北京安贞小学门口等着见儿子,但他被告知儿子又转学了。徐的外甥女说:“两年间,舅舅和多多见面时间不到1个小时!”

孩子能拒绝父亲探视吗

在开庭前,徐景安表现得很自信,他没有请律师,他说:“这事实很清楚,判断起来也很简单,我自己就能解决。”但在法庭上,徐景安大部分时间都很被动。只有通过法官对张红虹的委托律师的询问,徐景安才得知妻子现在的工作单位和大概住址。而在法官提供的询问中,徐景安才知儿子已转到彩和坊小学。且张红虹举出熟人、朋友、儿子的班主任所做的证明:儿子和爸爸在一起时心情很不好。儿子多多也写了字条说:“不愿见到爸爸。”原因是“见到爸爸,怕爸爸不让我见妈妈”。

徐景安所要求对儿子的探视权为“逗留性探视”。他希望儿子在每年寒暑假中的一半时间由他领走照顾。每年4月、9月最后一个周末,他可以领走孩子,陪孩子共同生活一天。同时他希望能随时得到孩子的联系方法。

徐景安希望法院能根据新《婚姻法》的精神,充分考虑他对孩子的“探视权”。他说:“要是法庭以孩子的意见为主,那么很可能又会出现上次在深圳的情况。”他表示,要是败诉,他会将上诉进行到底。

“探视权”的背后是亲情

据了解,目前社会上有不少离异夫妇以“探视权”相要挟,或故意藏匿,或以协议中有关子女的探视条款,不顾孩子的感受要挟对方或索要财物。而更多的离异夫妻则把怨气灌输给孩子,让孩子对另一方产生排斥心理,以达到对方不能探视,割断亲子感情的目的。

住在北京市海淀知春里的魏先生在20年前与妻子离婚,当时儿子判给丈夫,女儿则由妻子抚养。儿子和父亲相处得很好,并成为一位硕士。而妻子根本不让女儿和父亲见面,也从不给父亲打电话。魏先生伤感地说:“我已经十几年没有见过女儿,她现在已经成年,我也无法要求自己的‘探视权’了。”

北京市司法局的一位官员说,目前的婚姻法对于有关子女探视权的规定,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根据目前的情况,法院也无法对探视子女这样的细节强制执行。

后记

北京的秋雨下了起来,徐景安一出法庭,就迫不及待地查询彩和坊小学的电话号码,急忙打过去。但是他的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他说,他花这么大精力,不停地寻找、起诉,就是希望孩子长大以后能明白,爸爸是真的心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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