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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黑手伸向孩子

2001-10-23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见习记者 苏文选 我有话说

8名少年,搞传销被骗后,竟然在市区持刀抢劫。短短的15天里,疯狂连续作案9起,共抢劫财物价值3000多元。为了揭示非法传销的害人本质,本报记者走进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直击采访。

15天作案9起

10月19日,记者在河北省廊坊市新开路派出所负责刑侦的副所长蔡幼成警官的陪同下,在廊坊市看守所,对团伙抢劫案的其中3个人进行直接了采访。当刘强(化名,17岁)、于平远(化名,16岁)、丁冬(化名,16岁)被干警带到讯话室时,他们给记者留下的第一印象是孩子气十足,从他们的语音中,还充满着未脱的稚气。走入铁窗中他们最想说的是,传销害苦了他们,是传销让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记者在案卷上看到了他们的犯罪记录。

9月6、7日21时许,持刀在市西外环与和平路交叉处,抢得现金分别是66元、120元。

9月10日22时许,在杨税务大桥抢得10元钱。

9月11、12日,在南外环又作案2起,抢得现金30元。

9月13日19时,在铁路上抢劫2起,抢得衣服及自行车1辆。

9月15日,在市内抢劫手机、传呼机各1部。

他们因抱着发财梦想加入了传销组织,而被骗后萌生邪念,在身无分文、饥寒所迫的情况下,演绎了一场悲剧的人生。

“听课”

刘强,出生在河北省固安县一个贫穷的家庭。3岁那年,父母离异,刘强被同村的一户人家收养。养父母经常虐待他,他就在不幸与苦难中,梦想自己长大一定要成为有钱人。刘强小学还没上完,就到县城一家副食店当营业员,他有时背着老板偷偷地提高商品的价格,商品所超的利润都成了他的收入。在那家小店刘强虽然工资不足200元钱,可他暗地的收入是工资的6倍多,一年下来他也攒了3000多元钱。就在此时,他与武汉新田食品有限公司的一位名叫高镇的“讲师”的偶遇,使刘强的发财梦又兴奋起来。高镇对刘强说,只要加入他们的网络,月收入最低限额可达23.8万元。刘强半信半疑。这时高镇看出了刘强的疑惑,他对刘强说,你应该来听听我们的课,听完课我想你保准要做。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高镇向刘强介绍了新田公司传销的新田紫酥油(一种“保健食品”)的产品情况,同时对入会的程序做了说明:只要交2450元,将正式加入该公司传销网络体系;若发展一名下线就成为推广员,并提成400多元;发展10人就成为培训员;发展10—64人,就成为代理员;发展64—393人就成为代理商。该传销网络最高级别是代理商,他可获得新田食品公司颁发的丰田王子车,年薪1000多万元。高镇的心理攻势越来越强烈,“只要你有勇气去干,你将会梦想成真。我们公司在东北有位传销网络人,他3岁的儿子每月都拿30多万元。光他儿子的下线就有2000多名,分布在全国各地,其中河北的人最多,廊坊也有近百人。”高镇终于把刘强说通了,刘强答应一定去听高镇的讲课,听完课再说入会的事。

过了几天,高镇约刘强到固安县城附近一个村民的院子里听课,刘强按时赴约。当他到达高镇指定的地点时,刘强看到在那狭小的院子里,坐着二三十个年轻人,他们的年龄也就十八九岁。开课时,刘强与其他会员聚精会神地听“讲师”授课,讲课的内容是该传销公司的产品以及怎样入会的程序。所讲的内容对小学还没毕业的刘强来说是对牛弹琴,但能引起刘强兴奋的是一个月赚20多万元钱。自由发言时,刘强提问:“加入新田事业,真的像你说的那样一个月能挣20多万元?”高镇故意提高了嗓门大声说:“只要你加入新田事业,他会使你走向成功,会与你一起分享,一起飞翔,一起飞到成功的彼岸。只要你加入新田事业,他会使你梦想成真。你的未来不仅仅是一月23.5万元,一年282万元,你还会有别墅、汽车,当然还有女人。只要有钱,什么样的女人你都可以有,甚至可以泡明星。”台下响起了掌声。听了课后,刘强决定加入传销行列。当天晚上,在高镇的陪同下,刘强回到他的住处,把2450元的入网费给了高镇。高镇答应10天以后领刘强去廊坊提产品。

被骗

为了发展下线,为了早日当上新田公司的高级代理商,刘强一夜都未入眠。他自己制定了一个发展传销网络的构想,决定先从与自己认识的人开始。第二天,他就在固安一个小饭店请了一桌饭,赴约者8个人都加入了该传销网络,于平远与丁冬他俩就是其中之一,他们都成了刘强的下线。刘强就把8个人参加该传销网络的入网费1.96万元拿到一个宾馆,交给了高镇。高镇对刘强说,他们准备把这8名新网员在电脑上记入到公司。当时他们没拿到产品,也没有什么票据。于平远为了加入传销,他以学厨师为名骗取了2450元。一夜之间,刘强已成为该传销组织的培训员,但当他把钱交给高镇,要提产品与拿自己提成时,高镇却说过两天就到廊坊去提货。果然过了两天,高镇用电话通知刘强带领于平远、丁冬等人前去廊坊提货。

9月18日,当刘强他们到廊坊时,高镇又声称道:“最近廊坊警方查得比较严,公司的人在昨晚已把产品转移到唐山。你们赶快回家做个准备,每人再拿1000元作为培训费。”为了让他们拿到钱,由“讲师”高镇与在廊坊的传销组织给他们每人安排了一个“跟随者”,促使他们要钱。他们还说,搞传销网络,必须争分夺秒,一分钟就是几千元钱的损失。咱们后面开展业务主要转移到唐山,在唐山开展业务比廊坊优势多,不认识的人业务更好做。高镇要求他们用一天的时间做好准备工作。第二天早上在廊坊火车站集合,一起去唐山。刘强他们无奈,已投入了那么多钱,如果这时退出传销,那么钱就白白浪费了,只好再次筹资。丁冬为了筹备上1000元,从朋友那里借不了,就偷了朋友的钱。

抢劫

9月19日,刘强、于平远、丁冬等8人随高镇坐火车来到唐山。在唐山由传销组织者租的民房里,他们过上了一段苦日子。高镇原先所说提产品的事再也不提了,一个月下来只是给了刘强6元钱,说还是网络回报。刘强等8人在唐山呆了一个多月还是没见到该公司给自己的回报,刘强发现他被传销骗了,决定自己领着7个人回廊坊。他们在唐山把身上带的钱花光了,只好坐车逃票混到了廊坊,可到廊坊后他们没敢回家也无脸见父母。他们商量找工作。由于被传销欺骗,为了防止再被骗,所以他们没有去职介所,工作一直没找到。无住处,他们夜晚就露宿街头,饥寒交迫。他们恨死传销了,后悔自己为何上了传销这只船。面对以后的生活,他们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徘徊着。白天,他们没有钱买东西吃,就溜到农民的田地里,偷玉米棒子在郊外烤着吃,一直吃了一个星期。这种生活他们再也忍受不下去了,刘强就出主意,说传销把咱们坑苦了,为了填饱肚子,咱们今天只好以抢劫为生了。在刘强、于平远、丁冬3人的策划下,他们从9月6日开始作案。第一次作案时,他们非常恐惶,但随着前8次作案得逞,他们有了侥幸心理。开始抢劫一般都在晚上,有时他们还连续、分批交叉作案。他们通过抢劫,填饱了肚子,又有手机、传呼机、自行车。白天时,他们就用晚上抢来的钱大吃大喝。没钱就去抢,有了钱就去消费。他们还在抢劫归来的“庆典”会上歃血为盟,拜了把子。当他们密谋策划大的抢劫行动时,被警方抓获。

廊坊市广阳区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张明利认为,通过破获的这起抢劫案,应引起社会关注的是传销已悄悄地渗透到未成年人,用传销暴富的歪理引诱未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以达到骗取未成年人钱财的目的。从事传销的犯罪分子,他们有一个心理特征,那就是用歪理去诱惑别人上当受骗,来达到自己牟取利益的目的。

传销,是国家有关部门近期打击的重点。打击传销,防止传销,应是全社会所关心的事,请不要让传销的阴影笼罩在青少年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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