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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润家园停车费照收不误

政府调解时开发商满口答应暂时停止小区停车场收费,记者前往采访才发现
2002-02-05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谢言俊 我有话说

时至今日,鹏润家园内停车依然是一片混乱。&nbsp


1月25日晚,在北京市丰台区有关政府部门的主持下,鹏润家园发展商和小区业主委员会临时筹备小组达成共识,发展商承诺暂时停止小区内停车位的收费,并免费为每个业主办理1个地下停车位出入证,供业主停放车辆使用。然而日前记者在鹏润家园采访时却发现,该小区物业全然不顾自己的承诺,依然我行我素,以各种名义继续收取停车费用。

小区停车依然乱糟糟

2001年12月26日鹏润家园发生的打人事件的直接导火索便是该小区高昂的地下停车场车位费。1月25日晚,在北京市丰台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丰台公安分局治安处、物价所、当地街道办事处等有关政府部门的主持下,鹏润家园发展商和小区业主委员会临时筹备小组就鹏润家园存在的一些问题达成了共识,其中一项是:“发展商决定暂时停止小区停车位的收费,待重新核算成本并征求有关部门、业主意见后,再行收取。”“在此之前,发展商将免费为每户办理1个地下停车位出入证,供业主停放车辆使用。”至此,这场在京城闹得沸沸扬扬的由地下停车场收费引发的打人事件似乎告一段落。然而,2月1日,记者再次来到鹏润家园,见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

一进入小区内,记者便发现小区内到处停放着凌乱的汽车:有的见缝插针横在路中间,有的顺着道路骑在马路牙上,有的停放在小区雕塑周围的方格砖上,有的则干脆停到了路旁的草坪上。记者来到地下停车场入口处,见六七个保安正站在路当中用身体堵住一辆“长安”去路,一个穿黑色皮衣、手拿对讲机的工作人员(后来据核实他是小区物业保安部负责人陈某)正和车里的车主僵持着:“你说你较什么劲哪?让你停地下你非要停在地上!”过了10来分钟,由于车主执意要停在地上,保安只得放行。紧接着不到两分钟内,又有两位业主从地下停车场门口飞驰而过,把车停在小区道路边的车堆里。小区保安部负责人陈某也证实有不少业主还是愿意把车随意地停在地面上。

答应暂停收费的地下停车场照旧收费

既然发展商已承诺“为每户办理1个地下停车位出入证,供业主停放车辆使用”,那么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业主不领情呢?一位车主反映: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业主想到物业领取1个地下停车位出入证,则必需缴纳1350元的定金。业主们胡涂了:既然承诺是免费,怎么还缴钱?这莫名其妙的1350元定金来者不善,极有可能是物业给业主设的一个套儿。而在办理地下停车位出入证过程遭遇的稀奇古怪事儿,更让广大业主心里犯嘀咕。

原来在1月25日后不久,鹏润家园物业便在各楼贴出一份通知,通知称:“各位尊敬的业主阁下:地下停车场车位锁已基本安装完毕,如果您未领取车位锁钥匙,请您到客务部领取。”但据业主们反映,当他们到物业客务部领取钥匙时则被告知:只有原来跟他们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的才能领取钥匙和临时地下停车证,否则要缴纳1350元的定金才能领取。

2月1日下午,记者在客务部办公室就见到3位业主前来领车位锁钥匙。一个自称是专门请假来领钥匙的年轻男业主非常气愤地质问道:“为什么在通知上不写明领车位锁钥匙的要收钱?这不是存心耍我们业主吗?”客务部一位胸牌上标明为“客务助理”的工作人员李某介绍称是由于疏忽所致,而在场的几位业主均对李某的这种解释表示难以接受。当记者准备向李某咨询有关事宜时,李某称,他不管此事,对这事不清楚,说完就走进了另一间办公室。(在随后的采访中,记者从小区物业人事部了解到,客务部负责办理、解释此事的就是这位客务助理和另一位工作人员黄祥发。)

就在此时,又有两位业主来领取车位锁钥匙,黄祥发便从办公室里间走了出来,示意让他们在一本“地下停车场车位锁钥匙领取单”上登记,并向他们解释称:如果他们选好了满意车位缴1350元的定金把车位预订下来,他们就可以领到车位锁钥匙和临时地下停车证(上面注明有效期为2002年2月1日至2002年4月30日)。当记者向黄询问时,黄解释称:这钱都是业主自愿缴上来,他们也是没有办法才收的。然而记者在楼道里问一位业主:在地下停车场车位钥匙领取单上登记后领到钥匙和停车出入证了吗?那位业主答道:没缴钱,物业不给。当记者向黄祥发追问收费是否违背开发商的承诺以及缴纳定金会给业主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时,黄祥发称:这个问题他不好回答,是决策层的事。

就在这时,一名工作人员过来让记者到里间客务部经理办公室里去,称“王经理找你有事”。当记者询问收费行为是否违背发展商的承诺,王经理称:“不违背,因为这些钱都是业主自愿缴的。”这时一位坐在一边的业主“嗵”地站起来说:“我们是自愿的吗?谁敢说我们是自愿的!”王经理当即语塞。记者又问:“为什么收1350元,不取整收1000元或2000元呢?”那位业主说:“刚才他(指王经理)说是3个月租金。”(鹏润家园发展商曾在新浪网谈话中称:地下停车场车位费已由原来的680元/月下调至450元/月,但据业主反映实际上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费压根儿就没有下调过。)

名目混乱,票据不统一,定金真的能退吗

在采访中,物业客务部王经理强调,如业主将来不想租赁该车位,所缴纳的定金退还业主。真的是那么回事吗?缴纳定金对业主到底意味着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北京国信律师事务所张昱律师告诉记者:依照《合同法》,定金是合同的担保,是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的。业主缴纳定金就意味着他已经确定与鹏润家园发展商准备签订租赁合同。而目前鹏润家园尚未就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与业主达成一致,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显然没有订立租赁合同的心理准备,办理地下停车车位出入证是发展商履行其事先承诺,与订立租赁合同无关,业主前来领取车位钥匙的目的也并不是为了签订停车位租赁合同,自然也没有理由跟缴纳定金挂钩。张律师还特别提醒:依照《合同法》规定,业主缴纳定金后如有反悔或想租赁别的车位则属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断没有退还的道理。这在法律上对业主是极为不利的。物业的工作人员办理此事时显然没有向业主讲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有误导之嫌。

更令广大业主不解的是,同样是定金,其名目、出具的票据甚至业主缴纳的数额也各不相同。说的是缴“定金”,但发给业主的通知单却写的是“地下车场租赁缴费通知单”。一位女业主还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她2月1日办理的缴款凭据:一张收据上标明“定金”“1350元”。而一位1月29日缴款的业主的缴款凭据则跟她的完全不同,是一张“北京市服务业专用发票”,上面赫然标明:“车位费(3个月)”,“1350元”。据这位业主介绍,28日他听说缴450元钱就可以办理手续,等第二天他来办手续被告知450元不行了,缴1350元才给办。还有几位业主说,看到领取车位锁钥匙的通知,他们赶到物业,到了后来才知道还要缴钱,几个人临时凑了360元钱也给办了。

明明是通知领取钥匙,去了之后才被告知要缴钱;填了“地下停车场车位锁钥匙领取单”却领不到钥匙;口口声声说是缴“定金”,通知单上却写着“地下停车场租赁缴费通知单”;票据一会儿用收据,一会儿用专用发票;收款项目一会儿开“定金”,一会儿又填上“车位费”;缴款数额从360元到1350元不等,如此混乱的收费行为怎么能让业主不疑心!

业主委员会临时筹备小组:我们交涉多次他们还在收

鹏润家园业主委员会临时筹备小组成员仇先生说:“物业的收费行为严重违背我们已经达成共识和开发商作出的承诺,我们多次跟他们交涉过,没想到他们还在收。”

据仇先生介绍,1月25日后他们接到业主反映物业的收费行为,1月30日晚,他们又同开发商和物业代表进行了交涉,开发商顾问童渊和物业公司经理罗义明到会并承诺严格按照1月25日达成的协议办事,暂停小区停车场收费。但没想到的是2月1日物业又以“定金”的名义继续收费。2月1日下午,仇先生又跟罗义明打电话交涉,罗义明在电话里称:“我已经暂停收费了,业主死乞白赖地要缴我没有办法。”旁边一些业主立即反驳说:“我凭什么上赶着去缴钱,钱多得装不下啦?”

据仇先生介绍,目前,鹏润家园业主委员会临时筹备小组成员正跟发展商就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物业收费等问题进行进一步协商,并向小区办提交了有关材料,争取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确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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