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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计算亟须增加透明度

2002-03-08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据经济日报报道,目前,商品房销售中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公摊的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有的开发商不但将本不应由业主们分摊的部分让业主们分摊后,又再行出租或出售,两次获利,坑害业主。

在许多有关商品房面积的纠纷和争议中,突出的特点就是集团诉讼或群体争议,且容易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其主要原因是:开发商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和分摊的有关规定,多计算公摊面积,或将依法不应公摊的部位分摊给了业主(比如:商务会所,地下非机动车库等)。

对购房者来说,除了套内建筑面积可通过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略有感知外,对分摊到业主头上的公用建筑面积到底有多大、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应该是多少等问题根本不得而知。

新启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虽然有附件标明了“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业主们对自己应分摊的部位及其构成虽然知道了,但由于数据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着开发商让业主多摊的潜在可能,且许多纠纷中,开发商一般对业主提出的出示相关资料和数据(如:设计图纸、测绘部门的测绘报告等)的要求予以拒绝。这种做法实际上侵犯了业主们的知情权。

笔者认为,整幢楼竣工后,开发商应通过某种方式,将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告知业主,以便业主们通过这些数据求出其他数据,以明确自身的权益;开发商也应将业主们应分摊的公有公共部位的面积总值及各构成项目的面积加以列明,以备业主们查验和监督。业主们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最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增加公摊面积计算的透明度是购房人的迫切要求,也是房地产市场的规范运作与发展的需要,这一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尽快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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