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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知道你的权利吗

2002-03-12 来源:生活时报 赵 宁 我有话说

鲁军/摄


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人们的金融消费。当你在银行存入了款项,申办了信用卡,办理了个人汇款,将申请的贷款拿到了手,或者购买了几份保险或上市公司的股票,甚至使用了网上银行等等,那么不管数额大小、数量多少,实际上,你已经在实施金融消费行为了。然而,涉及储蓄、信贷、中间业务、投资和保险的消费者,又不同于一般普通的消费者,金融消费的特殊性,决定了他除享有消费者的一般权利外,还享有与金融业特点相适应的一些权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中已经出现的诉讼纠纷和存在的隐患,金融消费者主要有以下几种权利:

金融获知权金融获知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接受一系列金融消费中,享有获得与金融有关的必要的知识,包括服务内容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权利,金融经营单位负有为金融消费者提供真实知识或信息的义务。例如,要及时将国家法定利率标准和利息税税率等告知储户或贷户,使他们心中有数,知晓自己的收益和付息情况;金融单位不得擅自隐瞒或降低、提高存贷款利率;遇到对转账、开户、汇票结算等票据业务不懂的客户,金融单位有主动提供信息咨询的义务,金融消费者有权利知道这些相关内容。

金融消费自由权金融消费自由权是此类消费者的基本权利,该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其意愿自主选择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消费方式、消费时间和地点均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不合理干预。

金融消费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是指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在与消费者形成合同或形成法律关系时,应当遵循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金融单位或机构不得强行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不得在合同或法律关系中制定规避义务和违反公平的条款。金融单位、证券营业部和保险公司等在收取工本费、服务费等费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执行有关金融、证券、保险等收费标准。否则就是违规违法的,就是对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犯。

金融资产保密安全权确保存款、信用卡和股票等资产的保密安全尤为重要,也是经常容易发生诉讼纠纷的事例。例如:储户存款被冒领,信用卡保密信息被泄露,贷款被挪用,股票被低价卖出,这些都是对金融消费者私人资产保密安全权利的侵犯。在金融消费活动中,资产保密权不受侵犯,是消费者最基本的一项权利。金融单位、证券机构和保险公司等有义务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包括按法律规章和操作程序办事,防止事故发生,保证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环境。

金融消费求偿求助权金融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如果发生私人财产被不法侵犯等事件,有权依据合同规定事项向对方请求赔偿,如得不到满足,有权请求法律援助、聘请法律工作者为自己代理诉讼,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享受金融服务权金融消费者有权享受银行和信用社对破(损)币的无条件的兑换服务,有权享受金融、证券和保险机构提供的休息、降温、保暖、茶水、咨询等文明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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