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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价反而落马

京城首次土地使用权转让招标
2002-03-2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叶润霞 本报见习记者 吴海华—— 我有话说

商地置业:我们不想闹事,只想知道我们得了多少分,这就好比学生考试,老师总得告诉我们每门都得了几分,总分是多少,这个要求过分吗?

2002年2月28日,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举行了首次国有土地招标活动,广渠门外5家工厂48公顷国有土地在交易市场的大厅举行了招标。这次土地采用招标投标方式出让使用权,对于北京市的房地产业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政府部门把土地冻结下来,采用招标投标方式提供给开发商,省了许多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然而,日前,本报接到商地置业写来的一封信,信上的大意是:自2001年12月发布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公告起,商地置业公司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投标筹备,并在2002年2月28日在北京市公证处监督下投标,当日下午正式开标,商地置业公司不仅以325558万元的投标价高出其他投标者,而且在付款进度和力度均居领先。然而,3月13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发布公告,确定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对此,商地置业公司对此次招标活动提出三点不解的地方:

一、此次开标前公开宣布,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标,得分高者中标。按照公布的评分标准,商地置业投标方案的综合得分居首位,理应中标;

二、此次招标,公布了评标标准,将定标的标准量化,本是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而恰是在此次招标会上,抛开了已对社会公布的评分标准,临时采用无记名表决的方式,不可思议;

三、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第37条:“……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委会;已经进入的应更换。”而此次公布的招标评委的名单中,有4人均是“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占评委的1/5,这显然不符合国家招标投标法。此次投标,是北京市首次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商地置业希望有关主管部门能对以上情况作出令人信服的说明。

3月22日上午,正在外地出差的商地置业董事长宋克荒又给本报打来电话,他在电话中很真诚地说:“你们看到的信我们同样也寄给了相关部门。看到别人中标,我们也高兴,大家都是一个共同的希望,把北京建设得更好。我们只想知道自己缺点在哪里,只想知道自己得多少分?评分标准是公开的,评分结果也应该公开。这就好比学生考试,老师总得告诉我们每门都得了几分,总分是多少,这个要求过分吗?没有考好的也应该公布一下,告诉我们哪一点不对,哪些方面需要改进?输了不怕,但我要输个明明白白!”

投标分数在主办单位查不到,公证处也没有全程公证,
想查一查自己的分数竟然那么难!

其实想算一算各投标单位到底能得多少分并不难,因为有评分标准在那摆着,一个小学5年级的孩子就能算出来。

据商地置业的部门经理冯贺生、李建国介绍:3月19日上午,他们曾经到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查看此次参加投标人包括自己公司的得分,办公室的牛宇闳接待了他们。

牛宇闳说:“对不起,我只是这里的工作人员,这是我们的工作原则,这些都是保密的。不仅不能告诉你们其他投标单位的分数,就是你们商业置地自己的分数也不能告诉。”

当天下午他们在主任办公室找到了史贤英主任。

“我看到你们写的那封信了。”史主任说。

冯贺生与李建国两人表明了公司派他们来主要是想知道自己公司的分数。史贤英表示:“首先感谢你们积极参与,虽然这次你们没有中标,但没关系,北京的土地还有很多,还有很多项目。我们马上就有一个西红门的项目,项目非常好,马上就要起动了。你们也不要在这块地上较劲儿了,你们不是就想找块地干活吗?我们这有很多好地儿,有很多好的项目,你们可以看一下。”

3月20下午,记者随着商地置业的两位经理一起来北京市公证处,找到当时投标现场公证的公证员之一王素绵女士。

王素绵告诉记者:此次活动的公证,公证处只公证到唱标结束,这是招标单位邀请公证的范围。所以北京市公证处没有公证评分的结果。如果招标单位要求全程公证的话,北京市公证处可以进行全程公证。

“评委的身份是不是你们的公证范围?”

“不是。他们都是保密的,如果招标单位邀请我们公证评委的身份,那我们一定要把评委的档案资料拿来,要看看是否合法,能不能参加评审。”

“这次广渠门项目招标作为一个款额巨大的项目,是不是应该全程公证呢?”

王素绵回答:“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

就这样,商业置地到底还是没有得到自己的投标分数。

SOHO中国有限公司的联席董事长潘石屹在3月22日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不仅商地置业没有拿到评分结果,我也没拿到。在答疑会过后,我向评委要过标的,评委没有给我。我只要知道标的,就能算出我应该得多少分。”

土地整理与储备中心:初次搞这种招标活动,存在一些问题是难免的。

商地置业在来信中提出,在此次招标活动中的19(原定的是21个)个评委中,有4个评委分别是北京京城机电控股公司、北京汽车集团的主要负责人,占20%多,而上述两家公司都是原用地方,也就是土地转让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7条:“……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评委会;已经进入的应更换。”

3月21日下午,土地整理与储备中心的副主任尹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是根据综合因素,把标评给富力。至于评委是我们和经委一起选出来的。”

此前,史贤英主任说:“我们这是第一次招投标,如果出现一些问题是难免的。我们第一次是按评分标准,把低于标底的华润置业和SOHO中国两家投标单位淘汰掉;第二次是按评标委员会的意志,按综合原因来评标,广州富力公司中标。”

“按招标法有关规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当评委,北京京城机电控股公司、北京汽车集团的评委都是这块地的主要负责人,他们算不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记者追问他。

“我们这次招标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是招标投标法。”

对于国有土地招标出让,其招标单位应是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在房地产业摸爬滚打了35年的老者告诉记者:不知你们注意没有?在北京市广渠门外东5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招标文件上注明,招标单位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前一半对了,可后一半,我给你们发个传真,你们会明白的。

老先生发过来的传真写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即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向多方土地使用者发出投标邀请。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竞投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招标小组通过对标书评判,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出让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土地的一级市场行为,土地二级市场的代表根本无权代表国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本次招标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招标,因此招标主办单位只能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这是国家法律惟一授权的部门,北京市经济委员会根本无权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代表国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因此本次招标的中标人也就失去了合法的地位。

随即记者采访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的胡善顺,他的话证实了老先生的说法。胡善顺介绍:对于一级开发的国有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国家,只有国家(地方的市县级的)土地职能部门(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才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处置权,有资格处理土地,其他单位无权干预。

新闻回放

2月28日上午,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在鼓楼西大街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营业。就在当天上午,市土地交易市场举行了京城首次国有土地招标活动,广渠门外5家工厂48公顷国有土地在交易市场的大厅举行了招标。

共有商地置业公司、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SOHO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4家公司参加了投标。

在北京市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了唱标、并宣布了此次招标的评分标准。

3月13日,经过10天的评标和报批,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本次招标底价为29亿元人民币,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市广渠门外东5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的中标人。

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涉及原用地方为北京市经委下属企业,包括北京京城机电控股公司(北京起重机器厂、北京建筑机械厂、北京重型汽车制造厂、原北京光华木材厂)、北京汽车集团(北京齿轮总厂)其中出让宗地内包括工业用地47.97公顷(大部分为工业厂房及附属建筑),其中原光华木材厂的0.9182公顷用地将和北京京城机电控股公司进行置换,居住用地0.7973公顷(为北京起重机器厂沿广渠门外大街建成的5幢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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