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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告不了刘姝威

女研究员刘姝威一篇600字文章击碎蓝田神话,却又成了被告,本报记者近日又了解到此事的最新进展——
2002-04-02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 者叶斌—— 我有话说

蓝田公司全景图,看上去非常气派,但被认为是泡沫般的神话。


曾几何时,“蓝田”这个名字在全国颇具声望,多少人对其敬仰,又有多少人觉得神奇,瞿兆玉也因此成了“大红人”。1996年,蓝田股份上市时股本为9696万股,至2000年底已扩张到4.46亿股;主营业务收入从4.68亿元猛增到18.4亿元。是什么本领绝技使这家从事水产品开发的农业企业创造出中国股市的这段神话?人们一直觉得是个谜。

然而,2001年10月26日,中国财经大学研究所研究员刘姝威一篇600字的文稿在某种意义上却击碎了蓝田神话!

蓝田起诉刘姝威案被驳回

3月28日,本报记者采访了湖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庭审判长,他告诉记者:蓝田诉刘姝威的案子原定于2002年1月23日开庭,但后来没有开庭。现在此案我们已经裁定驳回。

这位审判长说:这个案子当时起诉到我们这里时,在起诉状后面附的是刘姝威文稿的清样,清样上没有写明此稿是内参用的,属于机密,也没有注明标号,因此,当时就受理了。审判长说: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不代表法院就站在蓝田这一边,不是法院支持他们起诉刘姝威老师,他们有他们的权利。2001年12月13日我们王庭长到北京送达传票和应诉通知书给刘姝威老师后回来,知道了其中一些情况,刘姝威老师的文章属于机密,顿感压力较大,同时刘姝威还提到此案的管辖权问题。

随后,我们责成原告蓝田一方提供原件,并说明在一定的时间内提供不出原件,我们将裁定驳回此案。现在,我们已经裁定驳回此案了,也就是近几天的事,给刘姝威老师的裁定书已于3月27日下午寄出,估计两三天就能收到。

蓝田总公司牌子神秘消失

今年3月17日,一位自称农业部某学会专家的老者向记者透露,由于媒体报道,蓝田总公司原挂在农业部北门的一块“中国蓝田总公司”的牌子突然不见了,大约是在3月13日被人摘走了。他说,北京有好几处挂了这种牌子。

“蓝田”从何而来

另据农业部有关人士透露,蓝田股份公司是1994年8月成立,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农业企业,由农业部管理。1997年11月20日农业部发出农财发〔1997〕10号文件:“经部研究决定,将物资公司的全部资产、人员等划转蓝田股份公司,法定出资人变更为蓝田股份公司,划转后,物资公司(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为蓝田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1998年初,中国蓝田总公司法人瞿兆玉将物资公司的法人代表换成自己,同时开始办理物资公司变更为中国蓝田总公司的手续。1998年1月23日,农业部致函国家工商管理局:“因工作需要,聘任瞿兆玉同志担任中国农业物资供销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职务。”1998年2月,名称变更结束,中国蓝田总公司由此成了农业部的“红门”,瞿兆玉一下子成了农业部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法人代表。且一夜间拥有农业部原物资公司人员及资产等。据了解,此前有记者曾为此采访过农业部官员,农业部官员称农业部与蓝田“根本没有一点关系”。

一文击碎蓝田梦

刘姝威在《金融参考》上的文章发表后,2001年10月26日下午,蓝田召开了临时股东会议,瞿兆玉主动退出董事席位,同时在会上为了证明自身的正直,拍着胸脯说:“我们没有做假。”同时也发出最后的哀鸣:“蓝田到了最困难的时刻了。”

尽管如此,瞿兆玉等人仍在大肆活动,他把所有的怨气全部集中到刘姝威身上。为了作最后的挣扎,蓝田遂向湖北省洪湖(洪湖市瞿家湾是蓝田公司办公及主要生产基地)市人民法院起诉刘姝威侵害名誉权,要求法院判令刘姝威公开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法院于12月13日专赴北京送达传票和应诉通知书,通知刘姝威2002年1月23日作为被告出席开庭。面对法院的介入,刘姝威没有害怕,她只是觉得迷惑不解:洪湖市法院能拿着窃取的国家机密(文稿)作为证据吗?这个案子他们有权受理吗?

刘姝威一切如常

据农业部某学会顾问介绍,刘姝威很有才学,人品也好,她的英文颇佳,有关方面在接待外宾时,她经常帮助翻译,研究水平很高。

3月28日下午,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校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刘姝威目前继续在从事她的研究工作,应该说很正常,没有什么情况。如果有情况肯定要反映到我们这里,现在没有任何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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