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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质次价高困扰购房人

2002-04-05 来源:生活时报 综房 我有话说

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是国内房地产开发热点城市。为了能够具体了解京、沪、穗三地房地产的发展走势,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SSIC)日前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的形式成功访问了京沪穗三地的500位公众。

最担心物业管理问题

在与购房有关的问题中,消费者最担心的也是最关心的问题是物业管理服务问题(94%)。

在物业管理服务问题方面,调查结果表明,42%的被访者表示“非常不满意”;26%的被访者表示“不满意”;22%的被访者表示满意度一般;8%被访者表示“比较满意”;只有2%的被访者表示“非常满意”。

被调查者对于物业管理的不满意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六点:一、物业公司乱收费(89%);二、房屋出现问题,物业公司维修不及时(81%);三、物业公司的防范管理存在严重问题(74%);四、由于某些住户不缴管理费,物业公司不提供服务(67%);五、公用设施不到位(55%);六、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不好(40%)。研究人员指出,虽然我国房地产发展很快,但物业管理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加之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往往出现消费者投诉无门的现象。有关部门的标准虽然出台了,但管理标准却没有细化,使人无所适从,难以操作。虽然说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确定具体的管理标准,但毕竟没有一个参照系数,双方在理解上很难达到一致,在发生纠纷时更难达到统一。

在问到缴纳物业管理费问题时,61%的被访者认为“非常贵”;27%的被访者认为“比较贵”;12%的被访者认为“适中”。

“你认为该如何改善物业管理收费?”53%的被访者认为物业管理是企业的经营行为,为住户提供服务而发生了成本,当然希望获得合法的利益,关键的问题是要质价相符;26%的被访者认为一定要健全物业管理收费的定价原则、定价方式和价格构成,根据不同的消费群体,提供不同的物业管理,测算不同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档次的物业管理收费指导价,方便业主根据自己的消费水平来决定;21%的被访者认为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规范行业价格行为的约束机制,自觉接受政府、业主和行业组织的监督。

调查结果表明,76%的被访者希望对现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重新组合,其中,48%的被访者表示希望物业管理公司在内部管理上适应潮流,与国际管理标准接轨;52%的被访者表示希望物业管理公司在外部形象上,应该与社会和业主进行开诚布公的对话,在交流中不断提高信誉度;15%的被访者表示希望邀请著名物业管理公司管理,49%的被访者表示希望采用业主自营式的管理办法,即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既不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也不专门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而是由楼房业主委员会积极地参与物业管理。

购房纠纷困扰消费者

“你及家人在购房中是否遇到过一些纠纷呢?”有近9成的人表示或多或少都出现过一些麻烦,即使自己花钱也不是心里很痛快的。调查显示,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遇到各种不同的纠纷,有34.5%的人表示自己在购房时遇到实际测量面积与购买的面积不符的情况;29.7%的人表示自己购房后未能按时入住,其原因是开发商延期交房;45.6%的人表示自己买房后,很多方面与开发商以前的保证、承诺不符,如无24小时热水、无24小时保安等;72.5%的人表示自己购房后出现开发商乱收费、多收费等情况。

“如果你遇到了购房纠纷,你是如何解决的?其结果如何?”有22.1%的消费者表示会向消协投诉,其中有71.4%的消费者表示经消协调解后仍无成效;有10.5%的消费者表示向法院起诉,其中有82.7%的消费者表示自己败诉了,有17.3%的消费者表示自己胜诉了,但执行时很困难或无法执行判决结果;有47.2%的消费者直接找开发商解决;有20.2%的消费者采取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来发泄不满。

三城市中有46.5%的消费者认为自己购房时的知情权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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