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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竟被抢去相机

应邀随同执法人员在特路普公司采访
2002-04-0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谢言俊 我有话说

2002年3月22日,本报《本报独家揭穿招聘会上玩噱头的所谓“大型企业”真相——北大清华免谈纯属炒作》一文见报后,立即引起工商部门的重视。4月3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工商分局对北京特路普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令人惊讶的是,在执法过程中,本报记者随同执法人员采访执法活动时,竟遭到该公司10多名员工的围攻,记者的采访相机也被该公司员工强行抢走后失却。

4月3日上午9:30,本报记者应邀随同北京海淀工商分局两名执法人员来到北京科技会展中心2号楼1B—1室——北京特路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美国特路普国际公司北京代表处总部所在地。两名执法人员在公司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向里间会议室走去,记者也紧随其后。正在此时,公司经理助理李某盯着记者质问道:“你是干什么的?”记者向他表明了真实身份并主动出示了记者证,此时两名执法人员也向其反复说明:记者是应工商部门邀请来采访此次活动的。而李某声称:“我们不接受记者采访,你出去。”记者向其解释:记者是应工商部门邀请采访执法活动的,没有采访该公司的安排;记者不会采访该公司任何一名员工,该公司也可以拒绝采访。李某无奈只得将记者和两名执法人员领到了里间会议室。正当执法人员落座、记者准备坐下时,从后冲出两名员工,一面扯着记者的膀子,一面喊:“我们不接受记者采访,出去!”记者被二人拉到了外间办公室内后,办公室内正在办公的十几名员工就蜂拥而上,围着记者推推搡搡。在围攻中,该公司员工杨某和卢某将记者随身携带的采访相机抢走,记者也被该公司员工径直推出公司大门外。记者发现自己相机失却后立即拨打110报警,警方进行调查认定:对记者的采访行为

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特路普公司在处理过程中,推搡记者、抢夺记者随身携带的照相机,行为有过失。但特路普公司辩称:相机后来归还了记者。本报记者则坚称:本报应工商部门邀请随同采访,随身携带的相机工商人员有目共睹(有工商人员的笔录为证),而被该公司员工推搡出门外时身上已没了相机,如果说归还了,相机又会飞到哪儿去了呢?据两名工商执法人员介绍,当天执法检查中,他们要求该公司提供其账目,该公司却答称:“会计不在。”目前,工商部门已责令该公司将其经营状况整理成书面材料提交工商部门接受检查,工商部门将择日对其账目进行进一步审查。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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