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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之约

2002-04-09 来源:生活时报 刘卫京 我有话说

初次见到杏花是在我16岁的时候,我与好友踏春,不期遇到一片正值花期的野杏林。我俩在花海中徜徉,为这一春天里的盛景而深深感动。

从那时起我就在心里与杏花订下了盟约:每年花期时都来相见一次。当时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容易实现的愿望: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来了,难道我就不能抽出一点时间去看一下最美的季节最美丽的景色?

可是,走在红尘中的我却并不能年年赴约。

次年去的时候花期未到,只见花苞。

再年来时,忙于备战高考,无暇他顾。

出去读书又是几年,城市的钢筋水泥中不见杏花。

再回来参加了工作,第一年与小妹一块儿去看杏花,花事已过,满地落英。

第二年与男友去时倒是正值花期,只是情方含苞,他欲折花给我戴,被我羞怯难当地挡开了。

再隔一年,与已成为我的丈夫的他回去时花期未到,含苞的小朵也很美,他折了一枝为我插在水瓶中,次日果然开了,但不几天就落了,花期之短令人痛心,或许这是在提示我在生儿育女后要服从规律,不再勉为其难?我这么理解是因为此时的我已身怀有孕了。

育儿之累在身也在心,孩子出生后的几年内我都奔波在家庭、单位与托儿所之间无暇他顾。

再回首,已有好几年不见杏花了。

年年花期年年误,走在每一个春天里我都心怀这样的遗憾。杏花只是我错过的一种,又有多少事是我错过了而又永远也追不回来的呢?而且,有些事我错过了竟毫无察觉。

人走在这世上总是不能心想事成。这也许是因为太敏感,但麻木地活着,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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